日前,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任命王利明、杨慧林为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
王利明教授简介
王利明教授,1960年2月出生于湖北仙桃。1981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1984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0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88年晋升为副教授,1992年晋升为教授;曾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律系副主任),2005年5月至2009年5月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
王利明教授是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王利明教授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等。
王利明教授先后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法学类一等奖(两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法学教材一等奖、第六届国家图书奖、第九届中国图书奖、第十四届国家图书奖、第四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奖、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四届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等十余个国家级、省部级重要奖项。
王利明教授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物权立法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中国民法典体系和重大疑难问题研究》、《中国侵权责任法立法疑难问题研究》、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等一系列在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领域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课题研究工作。
王利明教授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近200篇,其中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新华文摘》、《人民日报》等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了20多篇高质量、有影响的文章。王利明教授先后出版了《民法总则》、《物权法研究》等20余部个人专著,其研究领域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展,并在这些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作为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王利明教授几乎参与了改革开放以来全部重要民商事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特别是近年来,作为《物权法》起草小组的重要成员之一,王利明教授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学术思想和观点,产生了广泛而深远影响。王利明教授因为对法学教育、法治建设的重大贡献,先后被评为“2006·中国十大教育英才”、“2007·CCTV中国年度法治人物”。
杨慧林教授简介
杨慧林,1954年出生于北京,文学硕士、哲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比较文学学会副会长、国家社科基金专家评审组成员等。主要从事比较文学与宗教学领域的研究,主持多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课题以及国际合作项目。多部学术著作被收入《中国学术年鉴》、《中国宗教学研究年鉴》等,国外学术刊物也有专文介绍其学术研究。
其代表性学术著作有《神学诠释学》、《移动的边界》、《基督教的底色与文化延伸》、《欧洲中世纪文学史》、《西方文艺理论史》等;在《文艺研究》、《外国文学评论》、《外国文学研究》、《世界宗教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诸多学术论文;美国A&HCI检索刊物Contemporary Chinese Thought于2004年为之出版英文论文专辑Christianity in China: the work of Yang Huilin,2006年Cambridge Scholars Press也出版了其主编的Sino-Christian Studies in China。
教学方面的文章有《我国文科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改革研究》(《中国大学教育》2004年第1期)、《教材建设与“教材观念”》(《谈学论教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文学门: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报告2005》,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中国语言文学:问题和方法的纠葛与重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报告2008》,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等。
2003年《欧洲中世纪文学史》获得国家新闻出版署第六届外国文学优秀图书二等奖;2004年主讲课程“西方文艺理论史”获得北京市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005年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2006年获得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