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创建于1944年,坐落在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设有20个学院,两个基础教学部,有12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0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有国家重点学科3个和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有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3个。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面向海内外招聘国家“千人计划”和陕西省“百人计划”特聘专家。
一、招聘学科
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材料学、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哲学、经济学、民族学等学科。
二、招聘条件
(一)千人计划
1、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承诺自被批准纳入国家“千人计划”的半年内到岗工作,在国内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且每年在国内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二)百人计划
1、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真才实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国(境)外引进人才每年在陕西省工作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国内引进人才不少于9个月;
2、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单位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近5年在国际核心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国际、国内重要科技奖励,掌握重要实验方法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三、支持方式
(一)“千人计划”特聘专家
1、享受中央政府和陕西省政府给予的引进人才补助共200万元人民币(免收个人所得税),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和学校提供的岗位津贴5万元/月(税后);
2、为人事关系调入我校的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提供220m2以上的校内集资住房一套,全职工作满8年后与校内其他职工享受同等的住房产权政策。220m2集资住房的房款全部由学校资助,并一次性享受安家费30万元人民币,办理家属随迁手续,为配偶安排适合岗位工作,安排未成年子女入学;为人事关系不调入我校的特聘专家提供公寓住房;
3、提供实验室和工作室,配备学术梯队和工作秘书,保证工作和生活用车。根据需要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含条件建设费),实行与国际接轨的、便于顺利开展科研工作的管理机制。
(二)“百人计划”特聘专家
1、陕西省“百人计划”特聘专家享受陕西省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引进人才补助50万元人民币(免收个人所得税),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和学校提供的岗位津贴10万元/年;
2、为人事关系调入我校的“百人计划”特聘专家提供不低于160m2的校内集资住房一套,全职工作满8年后与校内其他职工享受同等的住房产权政策,并享受总额相当于160m2集资住房当年模拟产权房价60%的购房补贴和安家费5万元,安置配偶工作,安排未成年子女入学;为人事关系不调入我校的特聘专家提供公寓住房;
3、提供实验室和工作室,配备学术梯队。根据工作设想和聘用合同,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含条件建设费)。
四、招聘程序
1、申请国家“千人计划”者填写《重点学科引进人才申报书》(下载网址:http://www.cksp.edu.cn/news/15/15-20090410-237.htm),申请“百人计划”者填写《陕西省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书》(下载网址:http:/rsc.snnu.edu.cn/2010/2.htm),发至我校人事处。
2、学校按照规定条件评审后择优上报教育部或陕西省教育厅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 杨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86-29-85310456 +86-29-85310455
传真:+86-29-85310359
E—Mail:rcb@snnu.edu.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
邮政编码:71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