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范围
食品科学,粮食、油脂与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与贮藏工程,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电子工程,岩土工程,企业管理。
二、国家“千人计划”和湖北省“百人计划”专家人选
(一)招聘条件
1.“千人计划”长期项目和短期项目人选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周岁,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
长期项目人选应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可全职引进或双聘(5年聘期,下同),每年在校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短期项目人选应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每年在校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
2.“千人计划”青年项目人选应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不超过40周岁;引进前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全职引进。
3.“百人计划”人选一般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周岁,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在国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具有国内外一流的研究水平,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了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可全职引进或双聘,每年在校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
(二)工作和生活待遇
1.“千人计划”长期项目人选一次性补助100万元;青年项目人选一次性补助5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标准100-300万元,经费均由中央财政提供(按进度拨款)。“百人计划”人选由湖北省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税后)。
2.以上三类人选(除“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外,下同)除国家或湖北省提供的工作经费外,聘期内学校另提供不少于40万元的科研配套费,提供不少于100万元的实验室建设费,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实验场所。
3.以上三类人选除国家或湖北省提供的一次性补助外,聘期内学校按年薪制或协议工资制付给薪酬。其中,全职在学校工作(每年9个月及以上)的“千人计划”长期项目人选薪酬面议,青年项目人选和“百人计划”人选按15万元/年(税后)兑现岗位津贴。双聘的“千人计划”长期项目人选和“百人计划”人选,聘期内每年提供10万元资助经费,其中,根据实际在岗月数按1.5万元/月(税后)的标准兑现岗位津贴,其余部分用于学术交流、住宿和往返差旅费等。
4.以上三类人选全职在学校工作(每年9个月及以上)的除享受校内教师的工资及福利等各项待遇外,还提供一套不少于120平方米的三室二厅集资住房和不少于2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双聘人员,聘期内提供三室二厅住房一套免费居住。
5.以上三类人选享受校内教师的科研奖励政策待遇;根据需要配备工作助手;若有需要,解决配偶工作、子女随迁等问题;其他有关工作生活待遇,具体面议。
6.“千人计划”短期项目除由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外,聘期内享受校内教师的科研奖励政策待遇,学校每年提供10万元资助经费,其中,根据实际在岗月数按1.5万元/月(税后)的标准兑现岗位津贴,其余部分用于学术交流、讲座、往返差旅费等。
三、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一)招聘条件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且有一定海外学习与研究工作经历的教授(或在国外担任相当于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的能力;可全职引进或双聘。
(二)工作和生活待遇
1.聘期内提供科研配套费40万元,提供实验场所及100万元左右的实验设备条件(文管类学科为20万元),视项目情况可申请1-2个科研编制。
2.聘期内按10万元/年(税后)兑现岗位津贴。
3.全职引进人员,除享受校内教师的各项待遇外,还提供一套三室二厅集资住房和一次性安家费18~20万元。双聘人员,聘期内提供住房一套免费居住。
四、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楚天学子
(一)招聘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前述高等学校和国外著名研究机构任职1学年以上并获得突出成果,年龄40周岁以下,全职引进。
(二)工作和生活待遇
1.聘期内按5万元/年(税后)兑现岗位津贴,另享受校内教师的各项待遇。
2.科研启动费2-4万,校外购房资助款10-25万,可租住校内周转房,按500元/月发放租房补贴(发三年)。
3.协助解决配偶、子女户口随迁。若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副教授、且校内有相应岗位,解决工作。
五、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讲座教授、主讲教授
(一)招聘条件
1.讲座教授应在国外知名教学科研机构工作第一线,担任国外知名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他相应职位;聘期内每年在校内工作累计达2个月以上。
2.主讲教授应担任国外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他相应职位;或担任国内教授或相应职位5年以上,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曾担任过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聘期内每学年在学校系统讲授1-2门本科课程。
(二)工作和生活待遇
1.讲座教授在聘任启动时提供10万元资助经费。根据实际在岗月数按1.5万元/月(税后)兑现岗位津贴,其余部分用于来校工作期间的学术交流、住宿和往返差旅费等。聘期内享受校内教师的科研奖励政策待遇。根据需要,提供在校工作期间的住宿。
2.主讲教授聘期内按5万元/年(税后)兑现岗位津贴,并享受校内教师的科研奖励政策待遇,视工作需要配备工作助手和教学团队。根据需要,提供在校工作期间的住宿。
六、岩土工程学科带头人
(一)招聘条件
博士教授或在国外著名高校担任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熟悉该学科领域的学科建设、教学及科研工作;45周岁以下。
(二)工作和生活待遇具体面议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武汉市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邮政编码:430023
联系人:庞美荣、童兆坤、夏丹
联系电话:86-27-83955541
E-mail:whpu-r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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