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全国职业培训软件大赛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就培发[2004]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职业培训软件大赛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4]64号)要求,现将第二届全国职业培训软件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组织
本次大赛由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中国就业培
训技术指导中心主办,北京中鸿网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办。大赛设组委会,由主办方和承办方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信息和远程培训处,承担大赛的日常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确定相应的赛事组织机构,做好赛事组织工作。
二、报名
参赛单位和个人应将报名表(附件一)、参赛作品光盘及相关资料、评审费等(个人参赛作品120元;职业培训机构组作品500元;专业组作品2000元)寄送大赛省级组织机构。省级组织机构应于2005年2月20日前,将所有资料和费用报至组委会办公室。大赛组委会向各省级组织机构支付相应的组织管理费用。
对于统一组织有困难的地区,参赛单位和个人可将报名表、参赛作品光盘及相关资料、评审费等于2005年2月20日寄送组委会办公室。
三、评审
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组,于2005年5月20日前,根据评审标准(附件二),按照分类汇总、初评、复评和终评的程序完成评审工作。
四、奖励
大赛设优秀作品奖和优秀组织奖。优秀作品奖,根据参赛作品数量,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根据参赛作品数量及获奖作品综合得分累计,对获团体总分前6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优秀组织奖。
评审结束后,组委会将组织出版优秀作品集,举行经验交流和表彰活动,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奖金)。
五、相关活动
大赛报名、作品接收、组织评审等工作进展等情况将随时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cettic.cn)和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网站(http://www.chinact.org.cn)上公布。
大赛期间,组委会将举办多媒体课件制作培训、专题讲座和国内外优秀软件介绍与培训等活动。
六、其他
参赛单位或个人应保证对报送的作品拥有著作权,对于冒用他人成果或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组委会有权拒绝该项作品参赛;对于已获奖的作品,发现相关问题的,组委会将取消其奖项并公开曝光。
七、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王静、毛居华
办公地点: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信息远程处
联系电话:(010)84631199-8505;(010)84645543
传真:(010)84645543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邮政编码:100101
附件:
1.软件大赛报名表
2.评审标准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二00四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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