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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7月17日开始报名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7-07-18文章来源:南国早报作者:龚文颖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龚文颖)7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获悉,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5日、16日进行,区内报考采用网上统一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7日至7月27日全天24小时,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为7月24日至7月27日。本次考试的考场设在南宁,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从今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的专业类别的调整如下:

  第一、《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机电安装、装饰装修、建筑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17个专业类别。

  第二、2006年度前曾报考过一级建造师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员,本次考试仍可以保留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7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考试内容仍遵循原考试大纲,这些人员在报考时要按原有的档案号报名,其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的考试内容一律遵循新大纲。

  第三、今年首次参加该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即除了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等7个专业类别之外)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第四、从今年起,《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名为“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必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才能报考。

 

标签: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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