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烟台市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毕业生94人(详见《2007年烟台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岗位需求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普通高校、中专学校2007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尚未就业的毕业生。2007年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专毕业生须是烟台籍生源。
3、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7年8月6日—8日
查询时间:2007年8月7日—11日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烟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ytrsks.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审核机关将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2)初审: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网上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在8月8日至8月10日期间到烟台市人事考试中心(烟台人才市场前厅)缴纳笔试报名考务费,同时提交《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后,考生请于8月15日-8月17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须盖章。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要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8月27日到烟台人才市场前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中专生同时提供户籍证明,已经签订协议书的还需要出具签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教师岗位的进行试讲)。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试题由市人事局统一命制,主要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该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8月18日。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在烟台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yts.sdbys.cn)和烟台人事考试网公布。
2、面试
面试(教师岗位的进行试讲)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原则上在8月底前完成。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人数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烟台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的公布并通知本人。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选根据总成绩等额确定。在公开招考过程中,同等条件的,省级优秀毕业生优先录用。报考人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上网公示。
四、考核体检
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由烟台市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一些特殊岗位国家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并形成考核报告。
五、签订聘用合同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招聘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增人、工资、保险等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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