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快速导航 投稿说明 学历验证 高考专题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考试 > 求职就业

南京劳动部门:企业使用实习生每天不超过6小时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7-08-07文章来源:南京晨报作者:端木
 针对一些企业违规使用暑期实习生的情况,8月5日南京市劳动部门提醒,企业接纳在校学生实习和勤工助学必须规范,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每周休息2天,不得将实习生当廉价劳动力使用。
    南京市劳动监察人士指出,企业接纳在校学生实习,应及时与实习学生所在的学校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期限、企业和学校的管理职责、实习时间和工作班次、劳动保护的规定、劳动报酬、伤亡事故的处理办法等事项。安排学生实习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学期,每周不超过30小时,每天不超过6小时,每周休息2天;不得安排学生夜班实习、加班实习或超时劳动。另外,企业招用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应视工作时间长短、贡献大小等情况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其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并且不得接纳非本地高等学校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
标签:就业
免责声明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最新高考政策解读
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汇总
历年高考试题及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