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将在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北京市劳动保障局近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新制定的5个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用人单位可下载使用。市劳动保障局局长郭克利表示,超过一年未签合同将被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5个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分别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除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纳入其中外,示范文本还将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经济补偿、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予以明确。
劳动保障局建议明年起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尽量采用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虽然也可以自拟合同,但合同条款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基本情况、工作地点、休息休假、社会保险、职业危害保护等9项内容。
劳动保障局强调,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该在用工之日起、用工前或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的时间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法了这一规定,用工一月之后还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要为此承担责任,从第二个月起,就要加大用工成本,付给员工两倍的工资;如果用工超过一年尚未与员工签订合同,将被视为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郭克利介绍,《劳动合同法》还明确规定违约金条款只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规定了服务期的;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除了这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