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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不得使用“月薪面议”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8-01-18文章来源:新华网作者:江澎

      新华网银川1月17日专电(江澎)据宁夏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调查发现,经过整顿,“月薪面议”、“待遇面议”、“工资面谈”、“底薪+提成+奖金”等模糊性招聘条款在宁夏各大人才市场、职介中心的招聘信息栏、招聘滚动屏幕上已难觅踪影。

        银川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炯介绍说,从1月1日起,服务中心要求用人单位登记招聘信息时,不能使用“月薪面议”等模糊性招聘条款,工资规定必须明码标价。另外,服务中心还作出规定,用人单位一定要与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三金”。如违反规定,用人单位将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并会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

        宁夏人才市场海国新主任说,国家出台的《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正在逐渐规范招聘企业和应聘人员选才选岗过程中的诸多细节,严格要求用人单位招聘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在招聘信息中不得使用“月薪面议”等字样。这意味着,劳动者在就业中作为弱势一方的局面正在改变,平等就业初现端倪。

标签: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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