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北京市将再招700名农村支教教师,本科生第一年月平均工资2000元。市教委日前发布了2008年选聘北京高校毕业生赴农村中小学支教的通知。
据介绍,支教教师将分配到朝阳、海淀、丰台、门头沟、昌平、大兴、房山、通州、顺义、怀柔、平谷区、密云、延庆及燕山地区等农村中小学。其中,将选聘优秀硕士研究生到城近郊区初中建设工程重点项目学校支教。本科毕业生第一年平均每人月工资2000元,第二年2500元,第三年3000元。
区县教委确定初选名单
支教教师选拔面向2008年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以及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北京高校外地生源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具有相关教师资格,外地生源要符合留京条件。
3月15日前,毕业生可登录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bjbys.com.cn/)、北京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bjedu.gov.cn/)进行申报,下载报名表(一式三份)报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由各区县教委组织的选聘,区县教委确定初选名单。
据了解,城近郊初中建设工程重点项目学校支教需求32人。农村中小学需求668人,其中,中学271人,小学397人。除语、数、英、音、体、美等学科外,特教、心理、科学、机加工、汽修等专业教师也在招聘计划内。
根据北京市农村基础教育师资队伍现状和学科需求,市教委从2007年起,计划用3年时间选拔2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以实现为农村中小学每校配置2名支教毕业生的目标。
支教合同签三年
支教毕业生与各区县教委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的,将按照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支教毕业生档案可免费存放在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北京生源毕业生户口可落在家庭所在地或所在支教区县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2年内考核不合格或自愿解除合同的,按照有关规定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户口保存在培养学校,连续两年考核合格,按接受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与程序上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户口转至所在支教区县人才服务机构。考核不合格或2年内本人要求解除合同的,由培养学校为其办理回生源所在地或到京外其他地区就业的手续。
支教合格考研加10分
支教毕业生,在校期间通过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的,笔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延长至其3年合同期满后6个月。工作满2年经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入学考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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