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毕业,面对的就是一月两三千元的收入与几十万元的房价之间的巨大落差。买房暂时不现实,而住房保障体系又享受不到。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就业人员成了住房的“夹心层”。在3月3日上午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开幕会上,省委书记梁保华特别提出,要让“新就业人员租得起房”。那么,政府将怎么办?代表委员们有什么高招?
[调查]月薪3000,买房租房仍尴尬
2004年6月,小张从南京某高校中文系毕业。小张来自盐城农村,大学四年数万元的学费、生活费,都是父母省吃俭用以及两个哥哥支援的。工作后的小张决定不再向家里要一分钱,但买房显然成了大问题。
“刚毕业我还挺乐观,单位比较稳定,每月工资有3000元左右,就想着攒几年钱可以去买房,还跑过几个售楼处,但当时宁南一带的房价已经到每平方米5000元左右,奥体的房价更是过了6000元,一套房子至少五六十万元,光首付就得十多万。而我当时和同学合租了一套房,每个月就要600元,加上交通、通讯、水电、吃饭等费用,在不浪费的情况下,一个月要花掉近2000元,每个月只能攒1000元,这样得要十多年我才能攒够首付。”
租房其实也并不便宜,在短短的三年多时间里,小张搬过两次家,条件一样,但租价从最早的每月600元涨到了750元。合租、群租成为不少大学毕业生的选择,小张以及他的朋友,最少的两人租一套,最多的一个大套住进了六人。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全国房价信息,2007年12月份,南京、无锡、扬州和徐州四市房价分别上涨7.2%、10.1%、7.3%和7.5%。另一项统计显示,2007年,江苏13市市区商品房和商品住宅的成交价格分别是4764元/平方米和4497元/平方米,比前一年分别增长10.79%和12.73%。
房价在不断上涨,但又不属于住房保障对象,对大学毕业生以及经济条件更差的进城务工人员等新就业人群来说,安居成为一个问题。
[对策]青年廉租公寓+经济租用房
[青年廉租公寓]省政协委员殷志强在今年的提案中建议,建设青年廉租公寓来解决大学毕业生、外来青年人才的住房问题,作为青年学生从老家、学校宿舍到自己独立租赁或购买住房之间的一个过渡。公寓由政府来牵头建设,由开发商承建,但产权属于政府,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出租和管理。除了建设新住房外,还可考虑把一些旧厂房、筒子楼改造成“青年公寓”、“毕业生之家”等,或是将一些居民住宅开辟为针对应届大学生短期廉租房等方式,来缓解毕业生找房难、租房贵的问题。
[经济租用房]前不久建设部有关人士指出,建设部对现阶段我国住房政策基本上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政策取向:低收入家庭主要通过廉租住房解决,外加经济适用住房;中等收入家庭根据各地实践可以采取限价商品房和经济租用房的办法解决;高收入家庭主要通过市场解决。经济租用房,即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用市场的办法建设和经营租赁,房租略低于市场价格,小户型,供给对象主要是当地中等收入家庭,而且必须是自住。北京市目前也在研究,准备试点搞针对中等收入家庭的经济租用住房。
[廉租房扩容]把原本面向最低收入家庭的廉租房保障面扩大,让年轻人、中等收入人群也住进廉租房,成为目前一些城市正在探索的方式。北京海淀区一位负责人前不久透露,针对目前住宅价格较高,一些优秀人才受经济压力影响的现状,海淀区有望成为全市试点,建设一批政府廉租房,用来提供给企业高端人才、公务员、教师、留学人员等群体。
[委员评说]通过住房保障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提出“青年廉租公寓”设想的殷志强委员告诉记者,“省委书记梁保华在政协开幕会上的讲话中就强调,‘人才资源是江苏的第一资源’,而现在影响人才流动的一个主要问题,还是在住房。我有一些年轻朋友,本来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都有很好的工作选择,但由于高房价,高租金,最后权衡再三,还是放弃了留京、沪。所以这一提案的出发点,是解决年轻人的住房问题,从而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殷志强委员认为,目前的住房保障体系主要采取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这两类形式,供给量偏小,而且适用人群有严格的限定,主要保障中低收入群体。而以大中专学校毕业生为主体的中青年,特别是新走上工作岗位的高校毕业生,从工资收入上看不属于中低收入群体,但他们同样存在住房困难。面对居高不下的房价,他们不仅无力买房,连租房也很困难,租金有的占工资收入的三分之一左右,甚至一半。为了生存,许多人采取合租或群租的办法来解决。这不仅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不便,也给他们的身心健康带来负面影响。英国伦敦城里的高层塔楼都由政府免费提供给刚毕业的大学生居住。我们也应该对大学毕业生的租房给予政策扶持。
钱怡委员认为,租售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是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的主导政策,我国也应如此,所以建议政府花大力气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引导全社会有买有租,尤其应增加廉租房的供应,并与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体制改革相配套,保证不买房者有能力租到价钱合理的房子,最终实现人人享有适合自己的住房。一方面,在加大全省各地廉租房的供应量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另一方面,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除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中小户型出租房,政府还应执行不歧视租房者政策。不论是买房、租房,在户口迁入、子女入学等方面都应一视同仁,让租房者结束居无定所的生活,在可供长期租用、较为稳定的租赁房中能安心居住。
[建设部门回应]关注“夹心层”将出台新政
省政协委员、省建设厅副厅长宋如亚表示,目前我省的住房政策是“放一块,限一块,保一块”。“放”的是普通商品房,“保”的是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而“限”的则是限价房、中低价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保障面正在不断扩大。
从去年两会中强调的加强廉租房建设,到今年两会上,梁保华书记提出的“努力使‘低保’家庭住得上廉租房,低收入家庭住得进经济适用房,新就业人员租得起房。”政府对住房“夹心层”的关注力度在加大。
首先解决的是进城务工人员“租得起房”的问题。目前省政府要求将长期在城市就业与生活的农民工的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开展建设“民工公寓”试点,为进城务工农民提供廉租房。南京、无锡、南通等地正多方筹集资金建设一批务工人员公寓。常州前不久还出台新规,凡是在该市居住半年以上且有稳定工作的务工人员,就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民工公寓”的租住。
对高校毕业生的住房问题,“租得起房”将主要采用加强市场租赁流通的方式。据了解,省建设厅正在着手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提高市场的房屋供应量,以稳定租价,规范租赁行为。江苏省建设厅厅长周游认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房屋资源,有利于解决城镇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和新就业人员的居住问题,也是住房供应体系上的重要一环。
[高端访谈]
省人大代表、团省委书记魏国强:给“夹心层”一个租房保障期
魏国强坐在书桌前,手边放着两套材料,一套是《江苏青少年发展规划》,一套是《关于解决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租房难问题的建议》。魏国强告诉记者,他在研读梁保华书记在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的报告时发现,让新就业人员租得起房已经纳入到大力改善民生范围中,“非常务实、非常及时”,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目前以大学毕业生为主新就业人群的关注。
新就业人员也是“弱势群体”
如果从社会就业面来分析,以青年为主的新就业人群也该属于“弱势群体”的范畴。魏国强进一步解释,以大学毕业生为例,他们刚刚踏入社会,起步收入不会太高,但住房问题是他们不得不面对的基本生存问题。他曾经做过一个调查,从省建设厅得到的数据显示,2007年南京新就业人员平均月工资为:机关单位2801元,事业单位1978元,企业1601元,多数企业没有住房补贴,而去年在南京城里租一个50平方米房子,月租金就在1000元左右,光靠市场来满足新就业人群的租房问题,显然让这些新就业人员面临巨大的压力。
廉租房应考虑新就业人员
根据省高校毕业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数据,2005-2007年,在我省就业的大学以上学历人员89.3万人,由于目前房价普遍较高,让这些大学生一就业就统统买房缺乏条件。在现有政策面下,大力兴建廉租房并将这些新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当是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魏国强告诉记者,其实国内一些城市已经开始这方面的试点。成都就将在今年推出100套房源用于大学毕业生公寓试点,这些房子面积不大,只有30-60平方米,适合2-4人租住,房租也只是市场价位的70%。“这样的试点虽然范围不大,但至少提供了解决问题的一种思路,那就是将新就业人群租的房子变成政府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类似于新加坡的公屋计划。”
定一个租房保障期
魏国强认为,解决新就业人群租房难问题目前来看,可从几个方面开始解决方案的探索。首先,是切实落实住房补贴政策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按规定为新就业人群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住房补贴。其次,新就业人群的住房补贴按月工资发放,有条件地区允许新就业人群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付房租,最重要的是,政府在财政中建立专项资金,建设一批新就业人群公寓,以低于市场的租金出租给新就业的人群。政府可以和他们签订合同,规定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可以租住,到达什么标准就必须搬出,这样做既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廉租房源,也可以给新就业人群相对固定的租房保障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