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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08年将出台4项新政策 推进创业促就业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8-04-16文章来源:新华网作者:未知

 新华网天津频道4月14日电 从天津市举行的全国12省市创业促就业工作座谈研讨会上获悉,今年天津市将出台四项新政策,完善三个机制,采取四项措施,推进全民创业活动的深入开展。
    在推进创业促进就业方面,天津市将出台四项新政策:一是建立创业项目推广制度,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区县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开辟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复员转业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归国留学人员初次创业基地或创业孵化基地,对创业活动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税费减免、融资服务、法律援助等扶持;二是实施创业补贴政策,对创业成功人员,根据其带动就业的人数,给予每人不超过3000元的资金补贴,对在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创业活动的企业,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一定资金扶持;三是实施创业项目奖,面向社会征集创业项目,建立能够满足各类群体创业需求、投资小见效快的创业项目库,供创业人员选择,对创业成功率高,拉动就业明显的项目给予2万至10万元奖励;四是加快建立面向各类创业人群的“公共实训基地”,为不同职业类别、岗位的创业人员提供实训服务。

    在完善创业资金支持体系方面,天津市将重点完善三个机制:一是完善小额贷款机制,继续提高小额贷款额度,使更多创业人员及时得到贷款资金扶持,对还贷信誉较高、项目良好、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在原有基础上适当提高小额贷款额度;二是完善政策惠及人群机制,将贷款对象从下岗失业人员逐步扩展到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退转军人、失地农民等具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社会群体;三是建立创业项目风险评估机制,对还款及时、信誉良好的创业者,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还款期限,给予年度10万元的循环贷款支持。

    在提升创业培训服务质量方面,本市将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建立专家服务团和专职创业指导员队伍,为创业人员提供项目论证、企业诊断、决策参考等服务;二是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创业培训师资等级评估制;三是开展创业宣传和培训活动,通过召开创业知识讲座和创业项目说明会,提高社区青年的创业能力;四是搭建创业指导服务信息网,实时公开创业活动信息,减少盲目性创业。

标签: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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