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强)用3到5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全省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在日前召开的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上,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实施意见》,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作为新农村建设引才、聚才的一件大事,确保大学生下得去、用得好、留得住。
近年来,一方面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另一方面新农村建设缺乏有知识、有技能、有眼光的人才。为解决这一矛盾,河南省从2002年开始先后在鹤壁、平顶山等市开展了“大学生村官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目前全省共选派大学生村干部18822名,覆盖行政村16965个,占全省行政村的35.6%。像一股股新鲜血液流进了基层组织,像一粒粒饱满的种子播撒在希望的田野,1.8万多名大学生任职村干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智力支持,也为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此次出台的政策规定:大学生“村官”选聘对象是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到农村参加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也可作为选聘对象。到村任职的“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是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团组织书记、副书记。
为解决好大学生“村官”的待遇并建立激励和优惠机制,河南省规定,到省扶贫开发重点县任职的,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期限3年;今明两年新录用的大学生村干部,省财政每人补助1000元。大学生在村任职期间,可参照乡镇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在村任职满3年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全额免除。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参加省、市和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总分加5至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
徐光春强调,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关键要抓好“选、用、帮、管”四个环节,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他对参加会议的高校建议,可以创办“村官专业”,使未来的“村官”们懂得党的农村政策、经营管理,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求。
河南省教育厅厅长蒋笃运表示,选聘大学生到农村任职可有效缓解“无业可就”和“有业不就”的矛盾,全省教育系统将加强引导,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平顶山学院党委书记许青云表示,“大学生村官计划”为高校教育教学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学院将尽快出台方案,对有志成为“村官”的毕业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以缩短其工作适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