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新闻网讯(记者 何瑞琳) 昨天,从市人事部门传来利好消息,今年我市仍将对城镇特困职工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实行重点推荐、优先安置、保底就业的办法,并按照面向基层、面向一线、专业基本对口或专业相近的原则,向有关单位专门推荐和协商安置。
市人事部门的同志表示,用人单位接收扬州籍特困家庭毕业生,并与其签订两年以上就业合同的,免除人事代理、合同鉴证等各项就业费用。对因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工作并符合低保条件者,由民政部门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据市人事部门的同志介绍,特困毕业生就业登记工作从昨天开始,至7月30日结束。登记地点: 市人才服务中心(扬子江中路746号)。
申请对象和条件
申请人属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户口的2008届普通高校、中专校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市总工会2007年12月前核发的市直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市民政部门2007年12月前核发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市劳动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