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29日从陕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上获悉,2008年陕西省将选聘20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省委对此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常委会听取了相关汇报,研究审定了陕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实施意见。
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李锦斌在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重大意义,从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齐心协力、坚持不懈地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抓紧抓好,使党组织满意、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满意、大学生满意,为建设西部强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李锦斌强调,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必须大力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把中央的决策、省委的部署与各地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要从保证选聘人员质量、严格选聘程序、抓好岗前培训、加强跟踪管理等各个方面入手,科学谋划,统筹安排。要采取多种方式,动员和引导大学生积极踊跃报名参加选聘,在保证数量的基础上把好质量关,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和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大学生选拔出来。要做好选聘大学生上岗前教育培训工作,通过理论学习、现场教学、经验传授等方式,帮助他们尽快熟悉当地情况、迅速融入工作角色。要妥善安排到村任职大学生工作、学习、生活,努力做到“三个对待”,即要把他们当自家孩子来对待,以亲人般的感情真正把大学生村官培养好、锻炼好;要把他们当重要人才来对待,善于用伟大的事业凝聚人才、用真挚的感情关心人才、用适当的待遇吸引人才;要把他们当后备干部来对待,建立健全传帮带的培养机制,促使他们早日担当大任,成为未来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来源。
李锦斌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作为为新农村建设引才、聚才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舆论宣传和督促指导,确保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记者 杜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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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一线锻炼成长,着力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根据中组部等四部门的要求,我省结合实际,决定2008年选聘20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党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也可选聘。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我省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条件的,经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各地此前已经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可转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志愿到农村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吃苦奉献精神;
3、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取得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能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在校期间曾受纪律处分或有各类考试作弊行为者,不得报名。
三、任职和待遇
1、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2、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领取工作、生活补贴2.1万元,其中到48个艰苦边远县(市、区)农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增发1000元津贴。每名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领取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县(市、区)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办法,为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险,并根据本地实际为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投保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3、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4、在村任职满3年、工作实绩特别突出,当地群众普遍公认的,经组织考察研究,可破格提拔为乡(镇)领导。
5、在村任职满2年且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报考省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并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录取。
6、在村任职满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不再实行一年的见习期,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四、选聘程序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统一组织实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30日至6月10日。详情请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查询。
陕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