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路 记者 陈瑞昌)记者从江苏省日前召开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上获悉,该省将从2008年起,连续5年每年选聘16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经济薄弱村任职。
江苏省财政将按照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人数,对高校毕业生任职所在区县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工资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费用。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该省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安排一次性安置经费。
江苏要求最终被选聘的毕业生的母校,关心学生在农村工作情况,在技术、信息、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要求媒体对优秀大学生的事迹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了解他们的作为。
江苏省还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如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