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省教育厅发出《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启动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
省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公布的具有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可以特聘制造业和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专业中的专业课教师,包括专业理论课教师、实习和实训指导教师。据了解,聘任兼职教师,须是企业或行业工作人员(在职或退休),是生产一线的技术骨干、高中级技术人员,具有工程师或高级工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工种),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有特殊技术才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中央和省将设立专项经费,分年度按比例按需求给予部分技能型紧缺人才专业或省级重点专业的外聘兼职教师一定补贴。各市(州)级财政和省级有关部门也将设立相应的专项经费,支持中等职业学校面向社会聘用兼职教师,但是,各职业学校享受补贴的兼职教师不得超过本校专任教师的15%。
据介绍,特聘兼职教师将按需设岗,实行岗位聘任制,聘任期内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来源: 成都日报 记者 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