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8月22日讯(记者 孟琳达 通讯员 许峰 杜培英) 从今年开始,本市的特困家庭毕业生将享受每人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对成功介绍特困生就业的社会职业介绍机构,每推荐成功1人由当地政府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近日青岛市政府下发《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帮助符合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等特殊情况,就业有困难需要帮助的本市应届特困生找到工作。
本市今年接收非师范类毕业生6万余人,就业艰巨。近日青岛市政府下发有关规定:符合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等特殊情况,就业有困难需要帮助的青岛市生源应届特困生,毕业后由市财政给予每人5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对认定的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青岛籍生源特困毕业生,毕业前也由市财政给予每人5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并对参加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特困生给予一定补贴;同时,对招用特困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限内,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成功介绍特困生就业的社会职业介绍机构,且用人单位与特困生签订劳动合同的,每推荐成功1人由当地政府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此外,市政府还积极为特困生就业提供岗位援助,要求市及各区市政府大力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对城市绿化、保洁、保安、交通协管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提供的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解决特困生就业;在事业单位招聘、“三支一扶”招募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特困生;生源所在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向持有就业服务卡的特困生,提供不少于2次的就业推荐机会;通过“双向选择”方式招聘毕业生的国有企业,要拿出一定岗位专门用于招聘特困生,凡接收应届毕业生10人以上未接收特困生的,由市及各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实行首次就业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