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3日从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从9月1日到9月30日,江苏人事部门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省、市、县人事部门三级联动,积极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
本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的内容包括,开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省、市、县三级人才服务机构专门设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窗口,为本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办理登记手续,提供就业推荐、就业指导等相关服务,并免收服务费用。
江苏将全面启动110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集中组织就业见习供需洽谈会,招募2000名左右江苏籍2008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地见习,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未就业毕业生可进入基地接受3至6个月的就业见习培训。见习期间,不仅可以获得由政府提供的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还将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合格的,人事部门将统一颁发江苏省高校毕业生见习合格证。经各级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毕业生,或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以及有其他特殊困难的毕业生,优先安排就业见习。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参加供需见面交流活动或直接到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报名等方式,报名参加就业见习活动,进行双向选择,择优招收。完成见习培训的合格者30%以上将被见习单位留用。
此外,江苏省还将开展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帮扶工作,通过政策调控,鼓励用人单位接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为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跟踪回访等全免费服务,优先安排困难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