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30日电(记者吴晶晶、王茜)在大学生求职队伍中,女生所承受的就业压力远大于男生是不争的事实。一些参加妇女十大的代表指出,在全社会营造女性就业良好氛围的同时,女大学生也应努力提高自己的个人素质,增强自己在社会中的竞争力。
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江小涓代表说,过去我自己也带学生,感觉到很多女生的成绩、能力都很优秀,但是她们找工作真的太难了,很多单位会表示“如果你是男的我们就要了”。
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代表说,女大学生就业受到歧视的情况确实仍然存在,说明男女平等的国策要真正深入到实际工作中去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我国就业促进法中最重要的一个宗旨,就是不分性别、不分种族,女性就业是不应该受到任何歧视的。”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夏吟兰代表说,为什么在实践当中还会有这些问题,说明我们社会本身还存在一些问题,女生未来可能有生育、抚养孩子等问题,用人单位会觉得有负担,虽然我们现在有生育保险,但是还远远不够。
夏吟兰代表同时指出,我国法律中虽然规定了男女享有平等就业权利,但由于操作性不强和缺乏罚则,对就业歧视未能起到有力的遏制作用。
还有的代表认为,女大学生在择业过程中也存在着误区,大多喜欢比较稳定、风险小的工作。
针对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代表们表示,各级政府应采取多种措施,增强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女性在很多方面有自身的优势,用人单位应该给女大学生更多展示才能的空间,同等条件下应该给女生更多的机会,中央国家机关更加应该带头。”江小涓代表说。
一些代表表示,在用人单位转变用人观念,社会公平价值观提升,全社会营造女性就业良好氛围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女大学生要先努力提高自己的个人素质,增强自己在社会中的竞争力。想找到满意的工作,就要先从完善自身开始。
蒋月娥代表说,女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不要给自己角色定位,认为自己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应该转变观念,只要能发挥自身的优势,展现自己才能的工作岗位都可以积极尝试。同时应该提高自身的素质,正确处理好事业与家庭的关系。
还有代表指出,如果女大学生的确在择业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有性别歧视的问题,也不要妥协,可向劳动、人事部门以及妇联系统投诉,创造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