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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注会考试改革 既是挑战又是机遇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8-12-25  文章来源:华夏大地教育网  作者:未知

    今年的经济法考试题目难度系数略高于往年,考试题型没有明显的变化,至于明年的改革来讲,因为实行“6+1”模式,总体难度会下降。今年出台了反垄断法,今年12月还有一次人大会议,如果会出台新的立法的话,也许明年的教材中会有所体现,结合今年的经济形式,像证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会在教材中有所体现,这只是我个人的预测,一切要到新的考纲和教材出来后才能判断,因为就《经济法》来讲,它有知识体系比较完善的章节,主要是: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合同法、票据法,这些内容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可以继续沿用。

    关于这四道大题所涉及的基本点:

    •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的条件和程序

    • 关于合同撤销权、代位权、抵销权和债权转让

    •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与地役权的关系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转让股权和战略投资的规定

    这四个题每一个题点都是我们今年中国经济的热点问题。在老师的讲义和试题中都有所体现。
    09注会考试的学员来说既是挑战又是机遇

    对于参加09注会考试的学员来说既是挑战又是机遇,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在09考纲还没有出来之前,我们根据历届注会考试科目《经济法》的考试特点最好提前着手复习好《经济法》知识体系比较完善的章节,主要是: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合同法、票据法,这些内容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可以继续沿用,等考纲出来后再重点复习新考纲规定的新的知识点,这样会为顺利通过考试赢得更多的把握。

    《经济法》科目的考试具有的特点之一是全面考核,突出重点,试题涵盖了考试大纲以及辅导教材的所有章的内容,体现了全面考核的特点,同时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公司法、物权法、破产法、合同法、证券法、支付结算制度、票据法律制度及会计法都是考核的重点内容,《经济法》科目考试的另一特点在于注重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实际应用。

    《经济法》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科目,因此试题中在考核考生对法律具体规定把握的基础上,注重考核考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实际应用能力,经济法试题除综合题体现了应用性之外,在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中亦体现了一定的应用性。

    考生在复习《经济法》科目的考试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精读辅导教材

    全面复习,全面掌握辅导教材的内容,对于重要章节,不能只是背重点,一定要理解 内容。

    2. 研究历年试题及解析

    考生一定要认真研究近三年的《经济法》试卷,注意考题重点和出题趋势。此外,《经济法》要背的内容很多,复习时可采用以下方法加强记忆:

    (1)理解以后再背 《经济法》课程中专业术语较多,有的句子还有点绕口,如果死记硬背,势必事倍功半。因此一定要搞懂有关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掌握有关内容。

    (2)用比较的方法背要善于运用比较方法,将相同的或相近似的、相反的、同类的内容放在一起,相互比较、对照记忆,这样就能准确掌握有关内容。考生普遍反映多项选择题很难答,总有些似是而非的选项难以取舍。因此对教材中并列条款较多的地方,一定要反复比较,准确掌握。

    (3)用以线串点的方法背,专家建议考生复习到一定阶段,会觉得已经背了很多内容,但此问题和彼问题的答案搅和在一起了。如果就这样去考试,肯定会答非所问。此时要做一项重要的工作,即将每一章的主要内容列出线条,每条线再理出答题要点,这就把零碎的知识点用一条线串起来了。

    (4)要按照自己的记忆规律来复习每个人的记忆宽度不同,有的人一次可以背二、三章的内容,有的人只背一章也会将问题混淆。考生必须掌握自己的记忆规律,每次不要背诵太多的内容,第二次一定要先复习一下老的,然后再进行新的复习。每复习完内容接近的几章后,都要巩固一下,然后才能继续复习。

    总之,要在大脑里留下不同深度的记忆,这样就不会将相关内容混淆了。还有的考生有记忆盲点,如有的人记不住有关原则,对四个字为一组、八个字为一条的原则特别记不住;有的人数字概念极差,百分比和数字总是要搞错。这样的考生应当将自己特别容易错的内容列出来,强化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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