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人事厅获悉,我省出台的《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定(试行)》明确规定,在省直事业单位面试中,现场评分的面试成绩应当场宣布。
据了解,考官小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建。面试考官小组一般为7人或7人以上。同一岗位的考生应当由同一组考官、在同一天内进行面试。考生出场有先后的,应采取面试前临时抽签的办法确定出场顺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10分钟。现场评分的面试成绩应当场宣布,其他方式面试成绩应及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