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层层选拔考核,2009年上海市选聘高校毕业生“村官”昨天公示名单,234名已经签订聘任合同的大学生“新科村官”榜上有名。记者昨天从市委组织部获悉,7月,新村官们将参加统一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并于7月中旬派遣到各村报到任职。
女村官占据六成
选聘出的234名新村官将任职本市10个郊区(县)“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助理”岗位。其中到崇明各村任职的人数最多,共有80人;青浦29人;奉贤23人;浦东22人;金山21人;南汇20人;嘉定15人;松江9人;宝山8人;闵行7人。
已经签订合同的新村官中,年龄最大的29岁,最小的只有20岁。男性有94人,占比为40.17%;女性有140人,占比为59.83。其中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有52人,而女硕士则占据了38个席位。
本次选聘对象和选聘条件为: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是本市高校毕业生或外省市高校上海生源毕业生,一般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须是校级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往届毕业生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为2007年以后毕业,具备上海户籍或人才类上海居住证。
为了加强监督,确保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市委组织部邀请了部分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以及市纪监委、团市委等部门的同志,对确认资格、考试、面试、录用等各个环节全程进行了监督。
可享受政策待遇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政策待遇: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参加养老社会保险。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在村任职2年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享受放宽报名条件、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符合进沪户籍人员条件的 (即通过打分达到进上海户口标准),可以办理进沪户籍手续;暂不符合进沪户籍人员条件的,在其到村任职期间可办理上海市人才类居住证。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晚报记者 张建群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