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委组织部获悉,该省将选调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简称“选调生”)和选聘一批高校毕业生(简称“选聘生”),到基层锻炼任职。选调生一经录用后,享受与新录用公务员同等待遇。
据了解,今年海南将选调122名优秀毕业生到乡镇培养锻炼。海口市乡镇选调生考生户籍要求海口市生源;除海口市外各市县乡镇选调生,考生户籍要求海南生源;选聘85名高校毕业生(其中有25个职位定向招录少数民族大学生)到基层担任大学生村官,考生户籍要求本市县生源。少数民族考生和西部志愿者可获5%加分。
选调生一经录用后,享受与新录用公务员同等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正后,登记为公务员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职务和级别,在乡镇至少工作2年。选聘生在聘期内,比照县(市、区)乡镇从大学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并享受中央财政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选聘生在其岗位3年后若考核合格,可录用为乡镇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