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从陕西省医保办获悉,省采取多种措施,鼓励高校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
根据《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年十项重点改革工作细化方案》,鼓励高校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财政厅配合。省今后将每年在省内高校医学专业设立500个助学金名额,每生每年6000元 (国家助学金受助生,在每年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由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再补齐6000元),资助家庭困难、有志到乡镇农村从医的本科生。获资助的本科生与人事部门签订协议,服务年限6年以上。
此外,省还将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且与县人事部门和卫生局签订了6年以上服务年限协议的医学专业专科毕业生,根据市县财政情况给予奖励。对到农村基层从医并签订6年以上服务年限协议的本科生,其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本息从振兴资金中偿还,每年偿还助学贷款本息的20%,5年还清。助学金、助学贷款偿还、奖励费政策每生只能享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