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1日起,北京将取消和停收1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北京市财政局、市发改委日前印发本市200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通知,对部分收费编码及管理形式进行了调整。
取消的8个教育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研究生聘导师指导论文费、成人高中报名费、成人中专报名考务费、成人第二专业学历报名费和审定费、成人高中学费、99年成人高中学费、成人中专招生经费、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统一报名考试费等。
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要求,各执收单位应严格执行收费目录规定的收费,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对于保留的收费,其中收费项目和标准到期的应及时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