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从市招办获悉,重庆市2008年高考报名工作,将从2008年1月提前到本月17日到21日进行,考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招办报名,也可在户口所在区县招办报名点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公示,市招办公布了虚假材料举报电话67855711,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类人不能 报考
市招办昨日发布通知,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了规定,有三类人员不得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通知要求,户籍在我市的考生不得在市外借考,市外考生也不得在我市借考。对于在我市户籍或学籍不足三年,但满足《关于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人员户籍、学籍资格审查的通知》中所列条件,同意报考的考生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作假记入诚信记录
在报名同时,有加分条件的考生还应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市招办将对所有的特征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实行区县和市两级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区县招办将张榜进行公示,市招办将在重庆市招考网上公示,未经公示者不能享受照顾录取。
同时,市招办还开通了监督举报电话:67855711,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或照顾资格者,一律取消其报名或照顾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对为考生办理虚假档案,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