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晨光)教育部党组日前在京召开直属高校新任党委书记、校长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从2006年10月以来直属高校新任、连任、转任的党委书记和校长共40人出席了会议。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周济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袁贵仁,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吴启迪、李卫红出席会议。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长田淑兰主持会议。
这次会议既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直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座谈会,也是教育部党组对直属高校新任党委书记、校长的集体廉政谈话。清华大学校长顾秉林、东华大学党委书记朱绍中、厦门大学党委书记朱之文、同济大学校长裴钢、华南理工大学校长李元元、大连理工大学党委书记张德祥先后发言,就如何加强廉洁自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谈了认识和体会。
周济强调,党的十七大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总体部署,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提到了新的高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十七大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新的重大战略目标,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水平,必须更加重视直属高校党建工作。我们要始终抓住一个关键,就是要着力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全面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始终抓住一个根本,就是要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着力建设直属高校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始终突出一个重点,就是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周济要求,直属高校新任党委书记和校长,在履职之初就要明确自己的责任。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部党组关于高校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部署,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要按照中央要求,切实履行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要树立四个意识:一要树立责任意识。作为高校主要负责人,要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全责,认真做好三件事,即抓好中央和部党组有关部署的贯彻落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与管理结合起来,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要树立垂范意识。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审慎用权,管好自己的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三要树立制度意识。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机制、“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程序,切实抓好制度执行力不够的问题。四要树立创新意识。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反腐倡廉建设,反腐倡廉建设要坚持围绕高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来开展。
要很好地总结“阳光招生”的成功经验,用发展的眼光、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在惩治和预防腐败问题上,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当前要特别重视加强风险防范管理,找准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风险点,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建设高校平安、和谐、廉洁的校园。
田淑兰在总结讲话中说,中央领导对高校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我们首先要管好直属高校。部党组专门召开座谈会,体现了部党组对直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体现了部党组对直属高校领导干部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她在介绍部党组抓直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情况、通报直属高校个别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后,希望直属高校党委书记、校长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在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过程中,在严格律己、带好班子的同时,结合高校实际,思考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的新思路、新举措。她强调,高校纪委和监察部门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力量,希望直属高校党委书记、校长进一步加强领导,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大胆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为高校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重要作用。
参加座谈会的40名新任党委书记、校长向部党组签订了廉政承诺书。据悉,从2004年起,教育部党组每年都要召开直属高校新任书记、校长廉政座谈会,进行必要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培训,至今已举办4期,已有258人次的直属高校校级领导干部参加集体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2006年,教育部党组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把新任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固化为一项制度,使新任领导干部在上任之初即对权力的行使保持高度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