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瑞昌)江苏省教育厅日前致函各有关新闻媒体及单位,请各媒体在发布民办高校招生宣传信息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协助做好民办高校招生广告备案管理工作,切实规范民办高校招生宣传行为。
为规范民办高校的招生宣传行为,江苏省教育厅去年出台《关于加强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的通知》,对民办高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凡到有关新闻媒体及单位发布招生宣传信息的民办高校,必须出具加盖“江苏省教育厅民办学校招生广告备案专用章”的《江苏省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表》和加盖印章的所有宣传内容,否则不能发布;外省民办高校到江苏发布招生广告,须出具所在省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备案证明,并到江苏省教育厅办理备案手续,否则不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