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新闻网讯 (何瑞琳)昨日,记者从市招办获悉,《关于做好2008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正式下发。根据通知,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将于春节后开始,所有工作最迟须在5月15日前结束。根据通知要求,2008年所有考生都须进行肝功能和表面抗原检查。
今年,我市与常州、淮安三市一道,成为报考公安类院校的全省三个测试点之一,负责南通、泰州、扬州3市考生的面试、体能测试工作。
由于今年我省继续采用网上录取的方式,因而今年我省普通高考考生的体检信息将与此接轨,使用专门软件进行电子采集,考生的体检信息将成为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依据之一,直接关系到考生能否录取及所录专业。
通知要求,体检结束后,各体检站须使用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软件,打印书面的体检结论,以及是否基本符合军事院校和公安院校招生身体条件等信息,及时通知考生本人。体检工作原则上于4月30日前结束。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推迟结束的,须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但最迟须在5月15日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