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如何了解高考体检的标准和具体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报考高等学校的考生都要参加高考体检。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高考体检标准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说明,放宽了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调整了不能录取的专业,明确了录取受限专业,简化了病种,细化了专业,对不宜就读专业提出了指导性建议,便于考生填报志愿和学校录取。考生可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e21.edu.cn/)查询具体内容,或到各县(市、区)招办及体检医院了解体检标准和体检的具体要求。还可通过高校招生章程或向有关高校咨询了解高校招生中不同专业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
2、我省高考体检的主要工作程序是什么?
高考体检的主要工作程序包括:各县市招办制订并公布体检日程安排—中学组织考生参加体检—医生按各项目对考生进行体检—医院录入体检信息并核对—通知考生体检结果(发放《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或考生上网查询),考生签字确认—有异议的考生申请复检--各地上报体检信息。
3、考生体检在哪里进行?何时进行?
体检机构由当地招办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商议确定,考生体检在确定的体检医院或体检站进行。全省高考体检时间从3月15至4月15日进行。具体体检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由各县市招办确定并公布,考生要注意公布的体检日程安排,按时参加体检。
4、高考体检主要检查哪些项目?
高考体检主要检查七个方面项目,它们是: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精神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牙齿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包括转氨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5、考生参加体检前应注意什么问题?
注意县市招办公布的体检日程安排,了解体检时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按时参加体检。
保证较充足的睡眠。睡眠不足或过度疲劳可能导致免疫力下降,容易患上感冒,可能导致转氨酶增高等症状,影响体检结果。
体检前不要服药或吃保健品。因为它们可能会引起转氨酶增高等症状,影响体检结果。若因疾病不能停服药物,体检时应向医生讲明。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不必过于担心,要按要求正常参加体检。从近几年招生情况看,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转氨酶正常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避开不宜就读的专业,一般不影响录取。
原有重要病史者,如先心病手术史、结核病史、慢性肾炎病史、支气管哮喘史、癫痫史、精神病史等,一定要如实填写,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只要在选报专业时避开不宜就读的专业,只要不影响正常学习,一般不会限制入学。如果隐瞒病史,即使已被录取,入学后复查发现也可能会作退学处理。
色盲、色弱等不是通过锻炼和治疗能够改变的。有此类情况的考生不要烦恼。填报志愿时避开限报的专业,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这样既能够正常学习,又能够避开毕业后选择工作的麻烦。
有高血压家族史和体形较胖的考生要注意血压的问题。平时要测一测自己的血压,如果血压高应在医生指导下系统治疗,有些是非药物治疗就可以控制的,如低盐饮食、消除紧张情绪、适当体育运动等。
如果在平时的检查中发现过心脏杂音,且杂音较响、较粗糙,使医生发生过疑问,最好在体检之前先到医院做一个心脏彩色超声检查,并将检查报告单提供给体检医生参考,由医生做出判断,避免再次复检。
体检前一天不要剧烈运动,饮食要清淡,早点休息。体检当天要穿宽松的衣服便于穿脱,不要带手机等贵重物品以免丢失。体检前可稍事休息,调整心态,不要紧张。
6、考生如何填写既往病史?
《指导意见》中规定:除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高血压病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不影响其他学生的学习,录取时一般不受限制。虽然对某些疾病录取原则放宽,但作为考生本人应如实填写既往病史,这样有益于填报志愿,学校录取时也可避开不宜就读的专业。如果隐瞒病史,不符合《指导意见》中的录取规定,即使录取,入学复查也会被招生学校发现并取消入学资格。因此,考生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应把认真如实填写既往病史视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既往病史是指以前患有较严重的疾病(主要是《指导意见》中所列的疾病,一过性疾病不在此列)或主要脏器(如:心脏、肺、肝、脾、肾、胃肠等)做过较大手术,目前恢复情况如何。填写方法举例如下:
①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缺损0.3cm,曾在湖北省人民医院确诊,不需要手术,(有医院诊断证明)现生长发育良好,体育成绩达标。②10岁时曾患肺结核,系统治疗一年半,现已痊愈。 ③主要脏器做过较大手术,应注明何时、何处、做过何种手术,目前状况如何。如:2000年在湖北省人民医院做房间隔缺损修补术,术后恢复良好,体育达标。
没有既往病史者,则在栏内填“无”。
“残疾考生”是指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考生。残疾考生在既往病史栏内描述残疾部位,有残疾证的考生请注明残疾证号。
7、体检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要服从学校和体检单位的指挥,遵守体检纪律,维护体检秩序,不在体检场所大声喧哗、吵闹,保持平静的心情。体检时不戴隐形眼镜。考生要注意查核自身所体检项目是否已检查完,不要漏项。要注意及时了解自己的体检单项情况,发现与自己的身体状况不一致的,要及时向医生提出来并核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体检单位规定的程序向学校或体检单位反映,安排复检。
8、考生在体检后要注意什么?考生如何知道自己的体检结果?
按规定,我省高考体检不要求医师在体检表上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出体检是否合格或专业受限的结论,只是如实记录考生体检各项目情况。因此考生在体检后一定要知道自身的体检结果。体检单位提供的《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上有考生本人的各项体检结果和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有关指导意见,考生要注意索取和阅读通知单。有条件的市县,考生还可以在市县招办公布的网站查询自身的体检结果。
9、为什么考生要高度重视《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
《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上记录了考生本人的各项体检结果,并针对考生体检中的问题提出了填报志愿的有关指导意见,对考生了解自身身体情况和填报志愿有较好的参考作用。考生及时查看通知单,可以发现体检中可能出现的错漏,便于复查纠正。从近几年招生情况看,往往出现因体检结果出错影响录取的情况,如身高1.7米,体检结果记载为1.1米,考生没有阅读通知单,没有提出异议,从而影响了考生录取。像这种情况应该可以在阅读通知单时发现。如果考生不认真阅读通知单,就等于放弃了自身的权益,会造成不良的后果。
10、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怎么办?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后的一周内向县市招办或体检机构提出复检申请,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考生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可通过县(市、区)招办向省招办提出专项复检申请,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到湖北省人民医院进行专项复检。
11、高考体检专项复检地点、时间、项目和步骤是什么?
湖北省人民医院负责我省高考体检专项复检工作,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最终裁定。专项复检时间为5月15日至30日。
专项复检原则上是对体检标准比较难以把握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如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结核病、肝功能异常、肾炎、青光眼、肢体残缺等疾病,视力、身高等较易把握标准的项目一般不安排专项复检。
专项复检的步骤:
①考生向县(市、区)招办提出专项复检书面申请,填写《高考体检专项复检申请单》。②县(市、区)招办与体检机构审核后分别在申请单上签字盖章,然后由县(市、区)招办打印一张空白体检表。③考生凭申请单和空白体检表到省招办办理专项复检审核登记手续,再到终检医院进行专项复检。④负责专项复检的主检医师在核实复检申请单和考生身份后,按程序对需复检的项目进行复检。⑤考生带已复检的体检表及有关体检单据到省招办办理体检信息更正手续。⑥考生将加盖专用章的复检体检表交县(市、区)招办,装入考生档案袋。
12、军事、公安、司法、安全等院校招生体检按什么标准?考生应注意什么?
报考军事、公安、司法、安全等院校的考生,在高考体检的基础上还要在填报志愿后参加相关单位组织的体检与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底、7月初。
报考军事院校考生的体检标准,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考生基本条件为20周岁以下,应届,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裸眼视力:非指挥类专业4.6以上、指挥类专业4.9以上,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国防生的体检标准中视力可适当降低。军检、政审、面试工作由省军区组织。
报考公安类院校招生体检按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基本条件为22周岁以下,外语专业2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4.9(0.8)以上,文科4.8(0.6)以上,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考生的体能测试、体检与面试由省公安厅组织。
司法类院校的体检与面试工作由院校自行组织,身体条件也有一定的要求,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裸眼视力4.7以上等。
考生填报这些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志愿时,应充分了解自已高考体检结果中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院校招生要求。从近几年招生情况看,考生不能参加军检或体能测试的主要原因是视力和身高未达到院校招生要求,因此考生在高考体检中尤其要注意自身的视力和身高情况,若发现检查有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复检,以免耽误军检或体能测试。
13、空军和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员的基本身体条件是什么?
我省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的体检与面试工作由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组织,考生基本条件为16周岁至20周岁,男生身高为1.65m--1.85m,女生身高为1.65m--1.78m,按空军“ C”字型视力表,双裸眼视力分别要在1.0以上,无色盲和色弱。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飞行学员的身体条件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GB16408.3-1996] 执行,身高170厘米-187厘米,裸眼视力不低于0.7 (C字表),体重不低于5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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