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免费教育师范生招生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提前批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免费教育师范生在身体方面应具备适应未来教育教学工作需的身体条件。
我省被录取的免费教育师范生在入学前要与学校和我省教育厅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我省被录取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我省中小学任教。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签订协议办法:免费教育师范生招生院校将由本校和我省教育厅签字、盖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随本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为免费教育师范生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本人签字(未满18周岁者须同时由监护人签字)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否则学校可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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