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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考“二本”7月29日起开始录取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8-07-29文章来源:兰州晨报作者:李雪萍

 463所院校在甘招生本科层次不得补录省招办28日晚8时开始投档

  本报讯(记者李雪萍实习生刘婕莹)2008年我省普通高考第二批录取将于7月29日至8月1日进行。据悉,在我省参加普通本科招生录取的院校共463所,省招办于7月28日晚8时开始向录取院校投放档案,7月29日正式录取。第三批独立学院录取将于8月6日至8月9日进行,第四批专科录取将于8月13日至8月16日进行,第五批高职录取将于8月18日至8月21日进行。

  据了解,为使远程网上录取工作进展顺利,我省非延考区和延考区投档时实行第一志愿“志愿优先”和平行二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按录取批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管理模式。对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进行录取的高等学校,省招办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学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招生院校未经省招办投档、《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未加盖“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而被录取的考生,均属国家录取体制外招生,其录取无效。

  省外民族院校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原则上按70%左右投档,其他考生按30%左右投档。省内民族院校按7∶3投档,即:少数民族考生按70%投档(聚居少数民族考生占60%,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占10%),汉族考生按30%投档(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考生占20%,其他地区汉族考生占10%),由学校审查录取;高等学校民族班、预科班招生,只录取少数民族考生。省外院校民族班、预科班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省内院校民族班、预科班按照8∶2投档,即:聚居少数民族考生按80%投档,散居少数民族考生按20%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按考生志愿录取且未报到入学的考生,下一年度录取时,省招办将其上一年度录取未报到情况向招生学校提供,如学校因考生缺失诚信不予录取,其后果由考生自负。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本科层次的招生一律不得组织补录或换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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