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省教育厅传来好消息,2008~2009学年度,我省用于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资金将超过30亿元,其中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约6亿元。
我省2008年秋季高校的奖助学金4.2亿元已下发到各高校,可资助学生27.4万人。经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协商,我省已安排今年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6亿元,将资助学生约12万人,确保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另外,各高等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的经费已在年初预算中安排。中职学校的国家助学金也将于近期下发。
从本周开始,省资助中心,各市、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高等学校都将开通热线电话,接受学生及社会各界的咨询和投诉。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资助热线电话:0371-65795382;中职中小学热线电话:0371-65798508。
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对其经济困难情况核实后,会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资助,包括所有的民办高校。需要提醒的是,学生到校报到后,除了通过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外,还有以下5种渠道。
国家助学金
对象:普通高校的困难学生、中职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困难学生。
标准:前者每生每年2000元;后者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期限为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象:普通高校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
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奖学金
对象:普通高校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学费减免
对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无法交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标准:减免学费政策。
特殊困难补助
对象:各高校对有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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