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始了,记者8月31日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今年来我省高校就读的地震重灾区学生将会全部得到资助,其资助标准为国家助学金,即每生每年2000元。
记者了解到,由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共同出台的该文件规定:各高校对于在校普通本专科生中生源地为地震重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其中灾前已确定为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各高校必须将国家助学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灾前不属于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一律纳入国家助学金范围并按月足额发放,新纳入资助范围学生国家助学金2008年5月~7月所需资金由各高校先行垫付,财政部门将据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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