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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2009年工作要点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9-02-07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教育厅  作者:未知

  2009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及省委书记吉炳轩同志在教育座谈会上的谈话精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根本指导方针,突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这一核心任务,充分体现教育为人民服务、为全省现代化建设服务,以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高教强省建设和职教基础能力建设战略为实践载体,大力抓好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素质教育,努力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全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和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1.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以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高教强省建设,促进龙江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践载体,着力抓好厅机关、直属单位和高校深入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教育系统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全面落实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原则,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2.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教育战线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新高潮。坚持农村教育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进一步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完善农村教育制度,巩固农村“普九”成果。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研究教育服务发展现代农业的新举措。以服务“三农”为方向,增强高校为农村输送人才和科技服务能力。

  3.加强分类指导,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围绕十七大对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优化教育结构,促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通高中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围绕实施科教人才强省富省工程,落实教育优先发展部署,推进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做好目标监测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加快研制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举办大学校长研讨班和市县教育局长培训班,大力加强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完善教育优先发展的保障机制。坚持教育公益性质,进一步推动落实“三个优先”,积极争取加大各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落实“三个增长”,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边远地区倾斜。坚持勤俭办教育,实现财务管理制度化、资金使用科学化、收费管理规范化、审计监督经常化,为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5.大力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加快《黑龙江省学校环境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推进“五五”普法工作,重点推进高等学校普法工作。完善学校章程及制度建设,维护和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健全学校民主管理机制,继续推进高校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开展高校主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教育纠纷处理及应急举措培训。总结、推广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负责人培训。完善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6.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8号文件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进”活动。以庆祝建国60周年为契机,深入进行民族精神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继续做好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广泛开展诚信教育。抓好“生命教育”地方课程开设,保证师资,开满学时。强化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探索农村寄宿制学校德育的思路和措施。充分发挥青少年活动场所的育人功能,加强德育队伍建设。

  7.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大学生头脑。召开全省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工作会议,全面推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继续举办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班。继续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评选活动。制定我省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实施意见,开展辅导员岗位轮训和岗前培训。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切实推进高校校园文化建设。

  8.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完善三级课程体系,开好我省开发的《黑龙江人文与社会》、《技术》、《生命教育》三门课程,指导学校做好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应用,建立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出台《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标准》。继续深化中考改革,全面推行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优质高中“定校配额”招生制度。加强校本教研的指导和服务,重点研究提高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做好“两考一评”工作。加强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行政管理和教研指导。

  9.全力配合做好大冬会筹备、举办工作。进一步动员厅机关、直属单位和有关高校把备战、迎接、服务大冬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集中人力、精力,保证我厅负责的运动员村、大型活动等工作顺利圆满完成。协调高校认真做好赛会志愿者选拔和志愿服务工作。加强校园管理特别是运动员村的安全管理,逐校排查安全稳定隐患,及时整改,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以扎实的工作和优质的服务,确保大冬会圆满成功。

  10.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把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和校园集体舞纳入到阳光体育运动中来。抓好各级各类学校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进一步办好中小学体育传统项目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开展大、中学校艺术节系列活动和全省中小学生第三届艺术展演活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春季流行性传染病、学校食堂中毒事件监管工作。大力加强高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国防教育。
   
  三、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分类推进基础教育发展

  11.继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增加公用经费投入,推进初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稳定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投入,争取中央和省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加强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继续组织实施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争取增加投入、扩大实施范围。争取邵逸夫、田家炳、明德等内外捐资项目投入,改善学校校舍条件。

  12.加快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以县(区)为主,做好全省统一规划,加强区域统筹,分批分类推进,完成年内建设任务。树立区域典型,建立示范窗口,以点带面,通过现场会议等形式引领全省发展。整合现有资金,在保证现有危房改造的基础上,以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为重点,加大扶持力度,实现校际间的均衡发展。加强城乡统筹,分期配齐教育资源,实现城乡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管理一体化、基本服务规范化、教育教学基础化,教学评估常态化。开展全省中小学校舍基本信息普查工作。全方位掌握中小学校每栋校舍的基本信息,提高对中小学校舍安全的监管能力。

  13.大力发展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继续调整普通高中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和效益,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和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入学率。大力加强县域和农村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扩充优质资源,争取每个县建成一所优质高中。加强县城寄宿制高中建设,扩大容量,接纳更多农村初中毕业生到条件、师资相对较好的县城高中就读。加大对民办普通高中的指导力度,督促民办普通高中大力推进新课程实施。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改革完善招生制度促进教育公平。

  14.加强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和扫盲教育。落实《民族教育条例》,完善扶持民族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先规划实施民族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切实推进民族教育持续均衡发展。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把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作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着力点和突破点,切实提高农村幼儿教育入园率。以提高“三残”儿童义务教育普及率为重点,加快推进特教学校二、三期工程建设,继续探索三残儿童随班就读有效机制。大力推进妇女扫盲和民族贫困地区扫盲工作,进一步提高扫盲教育质量和工作成效。

  15.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提高农远工程的应用效益。出台《关于加强我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管理和应用工作的意见》。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提升应用水平。启动远程教育应用年活动,加强农远工程培训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大力加强基础教育资源建设,充分发挥“校校通”工程资源平台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教学科研工作。

  16.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职能作用。重点围绕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督导评估工作,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的原则,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激励作用。继续做好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和“双高普九”工作的督导评估,开展中小学体育工作的专项督导评估。
  
   四、以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7.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采取超常规措施落实好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要求,以提高基础劳动力素质为着眼点,切实提高职业教育服务能力。继续保持职业教育18万人招生规模。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培训8万中级技能型人才和4万高级技能型人才。继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40万人左右,培训农村劳动力100万人次以上,推广农民增收致富项目和技术50个以上。建设一批省级重点乡镇综合中学。做好成人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培训企业在岗职工60万人次左右、下岗职工20万人次左右。围绕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进一步扩大社区教育规模。做好职业资格鉴定和中职升高职考试工作。

  18.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强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抓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调整工作,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职业学校进行重新评估认定,加大投入,争取2所学校进入国家优秀学校建设规划,重点建设10所县级学校,争取8所以上学校进入国家建设项目。加强省级重点专业建设,评估认定一批省级重点专业,抓好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实施。开展国家和省级教师培训和全国及全省技能大赛。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总结推广半工半读试点校的经验,健全顶岗实习和弹性学习制度。加快远程教育课件开发,建立优秀教学课件资源库。

  19.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强化校企合作办学。进一步落实《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加快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速度,完成规划基地总数的80%。省、市两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的使用要避免分散投入,对有基础、有规划、有切实可行实施方案的地市重点扶持,加大投入力度,力争在几年内在几个区域中心城市各建设一个综合性实训基地。努力争取国家中职重点建设项目和新增高职师范院校建设项目。根据我省产业布局和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围绕哈大齐高新技术产业带和东部煤电化战略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在服务外包职教集团成立的基础上,组建黑龙江省动漫职教集团等涉及我省支柱产业的相关职教集团,实现职业教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五、以高教强省建设为牵动,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20.认真落实高教强省建设规划,全面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围绕“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扎实推进高教强省建设,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学科专业、创新平台、人文社科基地和领军人才为核心的创新团队,提高高校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突出抓好新农村建设、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高层次人才培养培训、校企共建工程研发中心和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计划实施,增强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在高校深入开展高教强省建设大讨论,指导高校修订完善学校发展规划和服务计划,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设计重点建设和发展项目。强化服务意识,明确服务定位,整合服务机构。学习借鉴“三区联动”模式,推动校、地、企合作。召开科教人才富省强省工作推进大会。

  21.深入实施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优化调整加强重点专业建设,完成新增专业的论证审核备案,满足我省十大产业群发展对新专业的需求。完成教改项目的立项、监督、结题、验收、总结。保证工程的研究成果有效指导促进教学改革工作。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研究的积极性。加强高校教学评估工作,全面推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及我省实施细则的实施,开展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评估工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研究改进评估工作的管理机制,提高工作质量。

  22.加强以高水平领军人才为核心的创新团队建设,加快实施紧缺人才培养培训服务计划。完善高水平领军人才团队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定《长江学者培养办法》,修订《龙江学者聘任办法》。精心组织实施“长江学者培养计划”,“龙江学者计划”的申报、遴选、聘任工作,加强聘后管理,充分发挥其领军作用。以创新团队建设为核心,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有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对省高校青年学术骨干计划进行跟踪检查和总结。进一步完善海外学人科研资助计划,继续实施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积极扶植培养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做好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加强装备制造业、石化工业、能源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农林牧渔产品精深加工业、生物制药、电子信息、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旅游业和外经贸的产业发展所需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培训。继续实施“村村大学生计划”,培养2000名左右新农村建设“留的住、用的上”的专门实用人才。

  23.加强高校科技创新,构建科学研究平台。进一步推进 “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对首批开放运行的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进行评估。设立重点实验室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实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计划。对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实施年度目标考核,做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的培育和建设工作。开展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评优和新增基地的申报工作。依托基地重点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24.加大学科建设力度,继续实施研究生创新计划和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根据我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结合我省高校学科特点和优势,集中力量对国家重点学科、省优势特色学科加大建设力度,使之成为科技创新、社会发展、产业升级的动力和源泉。完成我省新增博士、硕士单位2008-2015年立项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启动新一轮新增博士、硕士学位点评审工作。继续推动高校与大企业联合建立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继续推进和完善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的遴选和资助工作。加强导师岗位培训,对新导师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做好省第六届研究生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六、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教师素质

  25.落实师德建设制度,完善长效机制。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等文件,规范师德建设工作。大力开展师德教育和宣传活动,表彰奖励师德先进集体和个人,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常规管理制度,完善师德考核办法。

  26.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和管理。继续贯彻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研究制定高校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加速高校实施教师职务聘任制步伐。全面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素质,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改革,完善中小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办法。推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引导和促进城乡教师交流落实支教工作,积极推进高师院校开展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

  27.全面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切实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岗位绩效工资,搞好非义务教育学校工资调研工作。完善中小学教师的考核评价制度,出台教师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争取出台我省高校编制标准并做好编制核定工作,完善中小学编制管理,实行县域内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加强高等学校、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积极做好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和养老保险改革的准备工作。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引导教师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继续启动我省骨干校长培训计划。

  28.全力开展教师培训工作。积极推进教师培训系统工程,探索创新培训模式,建立健全教师培训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农村骨干教师培训和以教师职业能力、教育教学技能为主的岗位培训。实施送教师培训下乡、农村学校教师进“名校”和实施远程培训计划,省里集中培训农村骨干教师500名,送教下乡100个乡(镇),组织1000名农村教师进入“名校”培训。

  七、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9.健全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加大助学行动计划推进力度。全面落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积极推进我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保证食堂伙食价格稳定,为特困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落实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补贴和照顾政策,为学生提供免费汤、免费调料和低价菜,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30. 加快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积极探索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相衔接、与高校选拔人才相适应的综合评价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多元评价、多样录取相结合的评价选拔制度。上半年公布我省2010年高考改革方案。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加强高校招生管理,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继续推行“六公开”。

  31.健全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认真落实加强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全力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和服务,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加强校园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和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做好就业评估的宣传、总结、表彰、整改工作。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
   
  八、深入推进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32.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和规范高校办学自主权,推进科学民主办学和依法办学。促进学校建立健全自我发展、自我激励、自我约束机制。鼓励高校科学定位、形成特色。加大基本建设管理力度,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增强高校后勤保障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继续抓好节约型校园建设,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33.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继续落实《黑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的相关规定,配合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扶持政策,努力为民办教育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举办民办高校校长及举办者培训班。

  34.继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以中俄语言年为契机,做大做强对俄教育交流。举办中俄大学生联欢艺术节、中小学生夏令营、全省第二届俄罗斯留学生汉语大赛等活动。启动高校教师赴国外研修计划。完成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复核的扫尾工作,指导、督促高校规范中外合作办学,迎接教育部评估。

  35.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应用和信息管理工作。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工作,规范校园语言文字,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提高师生汉字书写水平。推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以大冬会为契机,进一步做好特定场所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好推广普通话工作,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

  36.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和稳定。开展和谐校园建设评选和评估活动。开展生命安全教育,保证课时,组织好各种应急训练,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抓好送子车整顿。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隐患排查和综合治理,推进高校科技创安全建设。加强高校学生食堂管理,完善伙食物资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加强教育系统信访工作,建立和完善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加强和改进教育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九、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提高领导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

  37.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围绕提高执政能力目标,进一步加强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协同有关部门配齐配强高校领导班子。大规模培训教育系统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面推进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推广东方学院经验,继续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指导高校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38.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高校和厅直属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党员领导干部和高校招生、工程招投标、职称评定、物品采购、财务管理等岗位的干部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重点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出台教育系统具体落实意见。积极参加行风评议活动,切实加强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加大查办违纪案件工作力度。

  39.进一步加强教育厅直属机关建设。积极推进机关职能转变,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大力加强调查研究,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强化综合协调、信息服务、公文审核、督察督办,提高工作效能。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清理并严格控制评比、评奖、评估和考核等活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和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弘扬“六种风气”、树立“五种形象”。加强厅直机关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认真贯彻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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