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记者从2009年全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宁夏将试行“平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所谓“平行志愿”,就是在每个录取批次的学校中,考生可填报若干个平行的学校,然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改变过去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
宁夏教育考试院院长戴冰青表示,以分数优先、按志愿平行投档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与以往的考后出分填报志愿的结构和录取方式有着极大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三减少、三提高”,即填报志愿风险、高分落榜现象、高校断档现象减少,而志愿匹配性、录取透明度、群众满意度则会相应提高。
那么,“平行志愿”的填报到底有哪些要求,考分如果相同又该怎么办,一些照顾政策有没有新的变化呢?
“志愿优先”变“分数优先”
A“上线”方可填报志愿
今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仍设置5个录取批次,即提前批录取院校或专业、第一、二、三批次本科录取院校或专业、第四批次高职(专科)录取院校或专业。
第一、二、三批本科院校的“平行志愿”设置4个并列的院校志愿;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的“平行志愿”中设置6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达到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和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志科)院校同批次最低录取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批次志愿。
据记者了解,第一志愿里设有A、B、C、D四个平行志愿,考生依次填报后,录取时首先将考生档案投到考生填报的A学校,如成绩不够,则将考生档案投到B学校。若符合B院校的投档条件,就不再向C和D院校投档。在这个过程中,考生不会因为将B学校放在了自己志愿填报的第二位置而受到B学校的“歧视”,而是和其他在第一位置填报B学校的考生一样竞争,达到投档线就可以顺利投档。
“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设置“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置3个并列的院校志愿和1个院校服从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征集志愿”也采用“平行志愿”模式。达到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上的未录取考生和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最低录取资格线以上的未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批次的“征集志愿”。
B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对考生进行排位,再根据排位,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
考生排位的办法为:将同一科类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这个总分指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总分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单科顺序的排序原则为:文科类——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类——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
在各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凡符合填报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原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征集志愿”填报手续。
C特殊类考生不实行“平行志愿”
今年我区提前批次、各批次中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就业招生、高等学校自主招生,包括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暂不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志愿设置与往年相同。
对参加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院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提前报送名单。宁夏教育考试院按照教育部和我区的有关政策规定,于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第一批录取院校投档前单独提前投档。院校根据录取政策及招生章程规定,完成录取工作。
D两条照顾政策略有调整
目前,我区制定有仅适用于区内院校的两条录取照顾政策:“教师子女第一志愿师范专业的可加10分出档,由院校审查择优录取”和“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自治区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的考生可加20分出档,由院校审查择优录取”。
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需要,今年将调整为“教师子女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志愿院校第一专业报考区内院校师范类专业的,录取时可加10分出档,由院校审查择优录取”和“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自治区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的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志愿院校报考区内院校非体育类专业的,录取时可加20分出档,由院校审查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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