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考生填报志愿的满足率,宁夏将在今年普通高校录取中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可能出现的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公开“征集志愿”,也就是填报“第二次”志愿。
第一、二批本科院校面向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上的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面向最低录取资格线以上的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凡符合填报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到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填报“征集志愿”。
为使宁夏考生尽量多的被录取,在“征集志愿”时,设“院校服从志愿”。录取时,首先对同批次线上的考生,以1∶1的投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录取结束后,在同批次线上检索填报“院校服从志愿”的未被录取考生进行调剂投档。
对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上调剂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视情由院校提出申请,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批准可适当降分,依据考生的“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降分投档。(记者 冯舒玲 李东梅 实习生 郭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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