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09年高考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预案
一、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应接受当地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要与卫生、防疫部门加强协作,积极配合。
二、考试期间,有疫情的县(市、区)教育招生部门应与卫生和防疫部门一起在设立隔离考场的考点全程蹲点值守。
三、经医疗机构确定为甲型H1N1流感临床诊断病例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与H1N1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甲型H1N1流感症状的考生,以及考试期间发现有甲型H1N1流感疑似症状的考生,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高考前有发烧症状但已经医疗机构排除甲型H1N1嫌疑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四、凡有与甲型H1N1流感病人接触史和有甲型H1N1流感可疑症状者,一律不准参加监考和考务工作。
五、设有隔离考场的考点必须按要求配备甲型H1N1流感防控专用救护车及医护、防疫人员;考点必须设置临时医疗观察站,配备专职医疗人员。
六、隔离考场必须认真细致地进行消毒和卫生检查,每场考试结束后必须立即消毒。考试期间,除外语听力测试时间和遇到影响考试的雷雨、大风天气外,必须开启门窗、保持空气流通。
七、隔离考场的考生不得与其他考生接触,监考员要切实做好防护工作。每个隔离考场原则上不超过5名考生。隔离考场的答卷由考点密封,送县(市、区)保密室,在保密人员监督下,由防控人员在不污染考生答卷的前提下进行消毒后再装入所在考场的试卷册相应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