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公安局政治部,各省辖市招生办公室,各有关招生院校: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公政治〔2000〕13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招办〔2009〕325号)文件精神,今年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含与石家庄铁道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4所院校(以下简称公安院校)的考生实行先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参加提前录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海警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公安现役院校)实行先政审、面试和军检,合格者方能参加提前录取。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公安专业招录工作执行中央政法委关于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政策,不在普通高招中录取。现就做好2009年公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普通高招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公安院校或公安现役院校。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2、公安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公安现役院校只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
3、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相关专业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4、报考公安院校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其中外语专业不超过20周岁,报考公安现役院校年龄不超过20周岁,均为未婚。
5、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报经公安部政治部批准。
凡报考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除按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过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二、政审
报考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的政审工作于高考之后进行。具体安排是:考生填报志愿后,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招办领取《河南省2009年公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招生政审表》(此表可用A4纸复制),由考生本人把要求考生填写的部分填好后(不得涂改),交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派出所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政审,并于6月20日17:00时前将所有考生政审表(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统一上交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作出政审结论加盖公章后,将政审表原件留下,把考生政审结论制成政审名册(Excel表格),于6月25日17:00时前将政审名册(Excel表格)报省辖市公安局政治部;省辖市公安局政治部将已政审的考生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于6月27日17:00时前通过河南公安信息网用河南公安电子邮件系统,以Excel表格形式用电子邮件发到省公安厅政治部组教处(邮箱地址为:略。联系电话:略)。各地应提醒考生特别注意,高考分数线公布后,考分达到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面试分数线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索取本人有政审结论的政审表,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将考生政审表密封后交给考生,由考生本人带到指定的面试地点,交省公安厅面试政审组,无政审结论的考生不予面试。
三、面试、体能测试和军检
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需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需参加面试和公安现役院校招生体格检查(简称军检)。公安院校考生的面试、体能测试和公安现役院校的面试、军检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组织,与有关招生院校共同实施,省招生办公室协调、监督。
(一)公安院校考生面试、体能测试
凡填报公安院校志愿的上线考生,由省招办负责通知各省辖市招办,并通过县级招办通知到考生本人。考生接通知后,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通知单和政审表(密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
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的身体健康标准外,还须符合下列面试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在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
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唇裂、对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之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体能测试在面试之后进行。考生面试合格后,方能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执行公安部《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面试和体能测试地点设在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北院(到校路线:从郑州火车站向北二马路汽车站乘506路车到终点站下车,具体地址文化路北段文劳路往西300米)。面试和体能测试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2日(每天8:00时至18:00时)。分市安排如下:
6月30日 郑州、漯河、许昌、焦作、新乡、濮阳
7月1日 周口、平顶山、洛阳、安阳、开封、商丘
7月2日 信阳、三门峡、鹤壁、驻马店、济源、南阳
(二)公安现役院校考生面试、军检
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除身高标准继续按男生不低于168厘米,女性不低于158厘米执行外,其他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军检分为外科、内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妇科和目测七个项目。
凡填报公安现役院校志愿的上线考生,由省招办负责通知各省辖市招办,并通过县级招办通知到考生本人。考生接通知后,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通知单和政审表(密封),于6月30日上午到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北院(到校路线:从郑州火车站向北二马路汽车站乘506路车到终点站下车,具体地址文化路北段文劳路往西300米)报到参加面试、军检。
面试于6月30日8:00时开始,当天18:30时结束。参加面试后的考生于7月1日7:00时,空腹到指定医院进行军检。
凡填报公安现役院校志愿的考生不得再填报其他同层次公安院校。
(三)面试和军检结论的建档
考生的面试和军检总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生面试、体能测试、军检结论有一项不合格的,总结论为不合格。公安院校本科层次总结论合格者,其总结论适用于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所有院校;专科层次总结论合格者,只适用于专科层次所有院校。
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和军检均合格的考生信息,由省公安厅政治部审定后,于7月4日18:00时前交省招办,由省招办录入考生电子档案。
报考公安院校,同时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需分别参加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的面试。公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面试总结论不通用。
凡填报公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志愿、高考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通知单、政审表(密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面试、体能测试时间不延期,考生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规定的地点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军检和政审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志愿。
四、录取
(一)公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在提前批次进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执行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在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军检合格的考生中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放档案,由招生学校审查择优录取。
(三)对报考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非公安类专业(法律文秘专业、法律事务专业、公共安全管理技术防范方向、刑事技术司法鉴定方向、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软件设计与应用方向)的考生,不进行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不提前录取,参照《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有关条件,按普通专科学校的批次录取。
(四)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经公安部政治部批准,由省招办直接办理录取手续。
(五)烈士子女在报考高等院校时,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六)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由省公安厅政治部出具证明,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学校优先录取。
(七)各公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远程网上录取,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各环节工作,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等学校,省招办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学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依高分到低分顺利将考生电子档案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
(八)各学校根据省招办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连同省招办提供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五、组织纪律
(一)根据教育部、公安部的有关规定要求,省公安厅成立公安(现役)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招生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和军检工作的组织、巡视、检查、指导,接受社会举报,必要时对考生复检。
(二)在招生工作中,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招生纪律,防止和抵制不正之风,在省公安厅政治部、省招办和招生学校审查中如发现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取消舞弊考生的入学资格,通报全省。
(三)考生不按规定要求按时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或携带手续不全影响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和军检者,责任自负。
省公安厅和省招办设立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371)65881382、68101517。
附表:
1、河南省2009年公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招生政审表
2、河南省2009年公安院校招生政审、面试、体能测试综合结论表
3、河南省2009年公安现役院校招收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政审、面试结论与体格检查表
4、河南省2009年公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考生政审名册(Excel表格)
河南省公安厅政治部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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