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教育局、公安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济源市人武部: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干部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09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以下简称军队院校招生)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本省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志愿报考军队院校,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献身国防事业。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生的体检标准。
二、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各县(市、区,下同)人民武装部会同本县(市、区,下同)招生办公室、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
方法程序和时间安排:5月份,县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此表可用A4纸复制)分发到有关中学,由学校组织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按要求填写《政治考核表》,6月16日前,县招生办公室将《政治考核表》收集汇总后送交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人民武装部。县人民武装部会同当地招生办公室、公安局组成考核组,由人民武装部1名领导担任考核组长,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考生所在中学应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应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县人武部依据考核情况对考生作出客观公正的考核结论,并由考核组组长签字负责。考核结束后,县人武部把考生政治考核结论制成名册(Excel表格),于6月23日前连同《政治考核表》按报考院校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一并报所辖军分区政治部。各军分区政治部于6月24日前通过军网将名册以Excel表格形式用电子邮件发到省军区干部处,6月26日前将《政治考核表》及名册报省军区干部处。另外,异地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人民武装部会同考生学校所在地的人民武装部共同组织实施。
三、面试和体检
面试、体检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省招生办公室配合,军队院校招生人员参加。面试、体检工作定于2009年6月29日至7月2日在郑州市进行。7月4日12时前,省军区招生办将政审、面试和体检结果汇总后,交省招办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参加政治考核的考生同时取得参加面试资格,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
各院校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控制线,由省招生办公室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共同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数量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以不低于招生计划数的3倍划定,一本线以上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参加面试。军队院校指挥专业生源不足可在一本线下依次降分备档,但不得低于二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名单确定后,市、县招生办公室要及时通知到有关中学。考生接到所在中学通知后,要在规定的面试、体检时间前一天报到。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并缴纳体检费,然后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以下简称《体检表》),当日晨6时空腹到体检点抽血检验后再参加面试、体检。未参加政审、面试、体检或结论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军队院校招生的录取。
考生面试、体检报名地点在河南省征兵接待站(对外称将军宾馆,郑州市经七路33号附1号),面试、体检地点在郑州市纬三路小学(郑州市经七路49号,将军宾馆对面)。
面试工作人员由驻豫有关军队院校、驻郑州大学选培办和省军区人员组成,面试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谈等方法进行。面试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二种。面试现场设复议组,负责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并作出最终结论。
体检严格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体检结论由主检医师区分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并签署意见,经复审无异议后加盖“河南省军队院校招生体检领导小组”印章。
四、录取
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协助下,由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会同省招生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各院校要提前做好录取有关准备工作,录取中的问题一般通过网上、电话或传真解决,军队院校也可委托省军区做好有关信息联络工作,具体事宜由院校直接与省招办和省军区招生办联系。
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为提前批次录取。省招办从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中,分男、女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招生院校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可在投档比例内优先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招生办公室从非第一志愿符合录取条件并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计划缺额数量向招生院校投档。生源仍不足时,省招生办公室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空缺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上线合格考生的报考志愿,按照计划缺额数量向招生院校投档。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得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章程》之外附加录取条件。招收国防生高校调剂后生源仍然不足时,剩余的招生计划应转为统招计划。
录取过程中,院校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一个工作日的,经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由省招办在投档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代为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军队院校依据省招办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连同省招办提供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直接寄发考生本人。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等相关材料,由省军区招生办统一转递到相关院校。
五、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工作
军队院校、国防生招生,事关国家军队和国防建设大局,各市、县(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和有关军队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各级要加强对政治考核工作的指导,认真细致地完成好政治考核任务,按时按要求上报考核材料。各招生院校派遣的面试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准确掌握面试的标准条件和方法程序,面试过程中要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确保面试结果公平公正、准确无误。各中学要全力支持和协助各有关高等学校开展宣传工作,积极鼓励、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认真解答考生关心的问题。河南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面试、体检现场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各招生院校要于6月1日前将“院校招生简章”寄至河南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信地址: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 邮 编:450003
联系电话:省军区招生办(略)
省招办(略)
录取现场(略)
附:
1、面试、体检工作进程表
时 间 | 省 辖 市 |
6月29日 | 新乡、洛阳、开封、许昌 |
6月30日 | 郑州、安阳、周口、濮阳、漯河 |
7月1日 | 南阳、驻马店、商丘、三门峡、济源 |
7月2日 | 信阳、平顶山、焦作、鹤壁 |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军区政治部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