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有关教育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贪污、挪用、挤占、私分资金,以及弄虚作假和铺张浪费等的违纪违法行为。
通知指出,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是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的重要保证。教育系统作为国家加快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通知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直属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有关教育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对工程建设任务重、工作基础薄弱地区,要靠前指挥,一抓到底。实施工程项目的县和学校都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每个项目、每笔资金都有责任部门和人员实施监管。
通知提出,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要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加强对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中西部特殊学校建设工程、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及高校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教育科研基础设施IPV6技术升级和应用示范项目等教育项目建设的管理。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监察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对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在工程建设中贪污、挪用、挤占、私分资金,以及弄虚作假和铺张浪费等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