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教育部发布《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其中,备受在外务工人员所关注的考生异地借考办法规定:情况特殊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跨省异地“借考”。
具体到我省,在省内异地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一定条件即可在就读地进行“借考”报名。
规定
试卷相同、两地同意,方可异地报考
非应届在校生不得参加高考,一经发现来年将失去高考资格;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新出台的高招工作规定中,除了上述主要内容较往年变化不大外,今年,教育部特别要求各级招生部门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招生办、有关高校、中学应分别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
此外,备受在外务工人员所关注的子女异地报考问题,规定中给出解决办法:因公长期在非户籍所在省(区、市)工作的人员或其随身子女,确需在其工作或学习地借考的,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由考生向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或学习所在地的省(区、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处理。
争议
全国来看,符合“借考”条件考生不多
虽然这一办法意味着教育部门已经为“异地借考”松绑,但从可行性上来看,该规定意义并不大,很难让在外务工人员子女真正受益。
全国范围而言,目前高考自主命题省份众多,达到16个,涉及考生人数约占到全国考生总数的2/3。而即便另外的1/3考生,也有使用全国一卷和二卷的区分,这就很难达到“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要求。
举个例子,如河南的考生跟随家人长期在北京生活、学习,但因为北京的高考是自主命题,而我省采用的是全国卷,该考生同样不能在北京参加高考。
去年,北京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也因此表态,只有拥有北京市户口的考生才能够报考,不存在与其他省市试题相同、可进行异地考试的问题。
退一步讲,即便是符合这一前提条件,“因公”二字也照样能把不少考生挡在门外。农民工、民企或跨国公司的员工子弟,算不算“因公”?
因此,有分析认为,异地借考条件苛刻、审批麻烦,考生还不如直接回原籍报考。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假如两地的学习内容、教学模式不一,考生回原籍报名,等同于参加一个陌生的高考,不免又会吃亏。
“根在户籍加学籍的高考政策。”郑州大学教育系一位拒绝透露姓名的教授认为,户籍政策不松动,借考一说,对于不少人来说只是个花架子。
我省
省内“借考”早几年已放开
和全国范围的操作难度较大相比,在过去几年内,我省在省内其实已经对“借考”有所放开。
在高招报名的规定中,我省要求,对在本省内异地就读、确需在就读地报考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经就读地的县(市、区)招办核准其会考考籍,由负责学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中学学籍证明,凭身份证、户口簿、会考证可在就读地报名。
不过,对于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借读的我省考生,省招生办也明确规定,这些考生须回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
另外,非豫籍考生要求在我省借考的,须持户籍地省级招生机构和省招生办同意借考的证明,县(市、区)招办方可接受其报名,就地安排参加考试。同样,考试结束后还须将其答卷密封,以机要件方式寄往借考考生户籍地省级招生机构。
全国16个自主命题省市
上海、北京、天津、辽宁、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山东、安徽、江西、四川、陕西
参加全国卷I考试的省份
河北、河南、山西、广西
参加全国卷II考试的省份
贵州、黑龙江、吉林、云南、甘肃、新疆、内蒙古、青海、西藏
全国卷I、II各省有交叉使用现象。此外,宁夏和海南使用同一套高考试卷——宁夏海南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