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出台,除了非应届在校生参加高考将失去来年参考资格、加分投档只能取其中一项且分值不得超过20分、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将被严惩等规定之外,教育部今年还特别明确了有关信息公开、公示等方面的内容,按照规定,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也得公示。
5类人员无报考资格
今年高招全国统考仍于6月7日开始举行。根据规定,5类人员没有资格参加今年的普通高招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信工具作弊、由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据了解,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在其应届毕业当年也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对代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在全国统考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信工具作弊的高校在校生,高校可以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
照顾加分不能累计 20分封顶
教育部规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不能累加,且增加分值不得超过20分。
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有以下几种: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获得者;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
4种情况优先录取
根据规定,符合以下四种条件之一的考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教育部今年特别强调,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招办、有关高校、中学应按照有关要求,分别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