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10月17日电 黑龙江省将针对学校安全问题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由省教育厅起草的《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近日已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将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等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适用范围。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学校选址安全。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