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10月17日电 黑龙江省将针对学校安全问题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由省教育厅起草的《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近日已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将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等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适用范围。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学校选址安全。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