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生 历鑫鑫 记者 刘治宇)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开展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试点工作,在全省设立2至3个实验区和10所实验学校。实验学校将分为艺体、外语、理科、人文、科技教育、创新型拔尖人才培养等9大类,可享受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政策支持。
据了解,我省出台了《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试点实验区、实验学校管理办法(试行)》。全省将设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实验区2至3个,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实验学校10所。被批准的实验区将享有对区域内现有普通高中学校的布局、招生区域范围进行调整,对现有普通高中的办学模式进行改革等权力。而被批准的实验校也将享有优先享用区域内的各种社会教育资源、相应的课程开发和设置等权力,并将给予相应的学业水平考试政策、高考政策支持。如艺体特色学校的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省考科目由省考评办单独命题考试,单独划定等级和分数线。校考科目成绩等级分数线由学校自行划定。而为高二后学习职业教育的学生打通高考出口,逐步实行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的录取方式,使学习职业教育内容的学生也能有较大机会升入高等院校。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也将优先向特色普通高中倾斜。
实验校的9类特色
兼顾升学预备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的综合高中类
高二课程结束后可分流到职业高中学习的高二分流类
着力培养学生体育、艺术特长的艺体特色类
重点培养学生外语特长和国际视野的外语特色类
强化理科培养的理科特色类
培养学生以人文素养的养成为目标的人文特色类
课程设置突出科技教育、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的科技教育特色类
突出学生创新、质疑、动手能力的创新型拔尖人才培养类
其他特色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