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吉林省招生办获悉,2011年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和办法已经确定。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者,报名时必须持《户口簿》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准持临时身份证),并当场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高考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1日至10日。其中,报考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三级)考试时间为12月1日至5日。职业对口升学考试用少数民族文字答卷的考生,应参加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三级)考试;报名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同步。
省内公民,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准许报名。持外省籍《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在吉林省报考条件为:非随父母户口迁入吉林省的应届考生,户口迁入吉林省时间必须是三年以上(2007年12月31前迁入),并经吉林省基础教育学籍管理部门和学业考试管理部门办理高中转入学籍、考籍手续,在吉林省高中就读,参加吉林省高中会考并成绩合格,报名时须出具学籍转籍手续及会考证书。非随父母户口迁入吉林省的往届生,户口迁入吉林省时间必须是三年以上(2007年12月31日前迁入),报名时须出具高级中等学校毕业证书和会考证书。随父母户口迁入吉林省的应届考生,经吉林省基础教育学籍管理部门和学业考试管理部门办理高中转入学籍手续,报名时须出具学籍转籍手续及会考证书。随父母户口迁入吉林省的往届考生,户口必须是2010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前迁入,报名时须出具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和会考证书。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中等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可报考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
严格高考报名资格审定。省招生办明确规定,凡2010年因严重舞弊被取消当年报考资格且下一年不准参加普通高考的人员,不得参加高考报名。特殊考生报名资格审定方面也视具体情况作出了不同要求:一是户口不在吉林省,家长(父、母)是经吉林省县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招商引资的投资法人代表(有县以上政府文件证明),其子女在吉林省就读一年以上的,无论学籍是否在吉林省,须出具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证明材料,经省招生办批准后,可在吉林省报考。二是原籍在吉林省、户口迁移到外省区市,但考生本人一直在吉林省初中、高中连读,有初中、高中各阶段毕业证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凭高中录取名册),可在吉林省报考。三是原籍不在吉林省,但考生本人一直在吉林省小学、初中、高中连读,户口迁移时间不满三年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应出具小学、初中、高中各阶段学籍、考籍证明(原始材料)可在吉林省参加报考。四是户口在吉林省,现在外省区市就读的应届生,按相关文件规定,回吉林省户口所在地招生部门参加报考。
不同身份考生报名方法不同。应届毕业生由毕业中学按在籍学生名单在当地招生办集体报名,并由当地招生部门按省招生办提供的在籍学生名单进行资格审查。社会考生(往届考生、补习班考生)须持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报名。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军人,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复员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转业证》到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报名。在吉林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需持省公安机关核发的《外侨居民证》,经省招生办同意后,在居留地的县(市、区)招生办报名。此外,下列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参加保送生(含一级运动员)和小语种提前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报考由国家体育总局提前单独考试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报考残疾人特殊招生考试的考生,高职(3+2)转段的考生。
省招生办还公布了两项提前考试的时间安排:全省2011年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时间为2010年12月30日,艺术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时间为201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