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乌鲁木齐市普通高考29日起报名,报名工作于2011年1月30日结束。
12月28日,记者从乌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在乌市出生到外省借读的考生,考生及父母户口必须常年在乌市,考生必须是乌鲁木齐出生并落户、户口没有迁出乌市的经历。此类考生报名时携带应考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开据盖有就读学校市级教育部门学籍管理章的学籍证明和省级学考部门盖章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省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需要到自治区教育厅学考办审核盖章方有效)。
对于考生及父母户口在乌市,到疆内其他地州就读的考生,可以在就读地州提出报名申请,也可返回乌市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携带考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开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学籍情况审查登记表》,加盖就读学校印章及负责人签名、县市级教育部门学籍管理章和地州招办审查人签字盖章。
乌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以上两种情况都需要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其他类考生报名审查登记表》,并到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确认户籍信息,并将人口系统里该考生本人的户籍详细(全项)信息打印在表格背面。
另外,符合乌市高考报名条件,在首府各中学就读的应届高三考生、毕业于乌鲁木齐市的历届毕业生,可到本校教务处咨询高考报名的相关事宜。
根据相关规定,所有考生本人必须到现场进行电子摄像。“民考汉、汉考民”考生须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民考汉、汉考民”考生情况登记表》,分别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民宗委确认考生及家长的民族成分。
乌鲁木齐市高考报名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生科(青年路379号,市教育局办公大楼一楼118、123房间),咨询电话:0991——8810118、8810123。
又讯:据了解,为解决参加2011年高考的非应届生等其他社会类考生中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问题,自治区拟于2011年3月初在全疆范围内增加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这次考试11个科目全科开考,具体报考时间、组织考试等详细内容,将于近期下发通知。各类社会类考生届时可以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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