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小群
●规划新建2~3所本科大学,支持建设金融、商业、海洋、能源、网络、新材料等特色学院
●加快全寄宿制普通高中学校规划建设,到2015年,完成11所普通高中新改扩建工作,实现新增普通高中学位2.5万个
●引进港澳知名高校来深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率先建设深港澳地区教育合作办学探索区
昨天记者从深圳教育局获悉,深圳市发布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深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体系进行了全面的阐述,现在开始征求市民的意见。
总体目标:到2020年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深圳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以国际先进城市为标杆,到2020年,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高水平学习型城市和人力资源强市。实现这一总体目标分两步走:
第一步:力争用5年时间率先成为全国教育现代化先进城市。到2015年,全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基本开展,3~6岁儿童入园率达到95%,保障婴幼儿快乐健康成长;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保障适龄少年儿童都能接受均衡的九年免费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7%,满足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需要;户籍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5%以上,基本形成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地方高等教育体系;高校留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达到2%,教育国际化水平大幅度提升;高标准普及15年教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4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1.5年以上,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以上,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70%以上,基本建成人力资源强市和学习型城市。
第二步:力争再用5年时间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2020年,全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全面开展,3~6岁儿童入园率达到98%,优质普惠发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义务教育适应每个学生发展需要;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9%,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有机渗透,免费教育范围不断扩大,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户籍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65%以上,创新人才培养能力显著提升;高校留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达到3%以上,建设成为教育国际交流区域中心城市;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4.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2年以上,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30%以上,继续教育参与率达到80%以上,建成高水平人力资源强市和学习型城市。
高等教育:规划新建2~3所本科大学
高等教育的发展是深圳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点与关键。《征求意见稿》提到,到2015年,高等学校在校生达到15万人,2020年达到20万人。
加快发展现有高校,规划新建2~3所本科大学,支持建设金融、商业、海洋、能源、网络、新材料等特色学院,形成公、民办自主办学,市校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和中外合作办学共同发展的局面。
全方位提升深圳大学办学水平。建设成为高水平、有特色、创新创业型国内名校。加快深大二校区建设。
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南方科技大学。努力成为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校,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施精品扩展战略,聚集一流人才,建设一流学术团队,本科和硕、博研究生教育同步推进,探索我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探索通过举办一流大学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路径,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探索新路子。
发挥市校合作名校聚集优势办好深圳大学城。
职业教育:逐步实现中职免费教育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形成适应深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要求,中职与高职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多层次的技能型人才。到2015年,新增劳动就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0%。
做强做大高职教育。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和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要争创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新优势,强化国内领先地位。
加快发展中职教育。深化中职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稳步扩大中职教育规模, 2015年中职在校生达到6.9万人,2020年达到9.8万人。建设3~5所国家级示范性中职学校,建设8~10所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建设一批公共职教实训基地、骨干示范性专业。中职学校实行紧缺专业免费就读,逐步实现中职免费教育。
高中教育:引进国际知名高中合作办学
在高中教育方面,积极推动高中教育优质发展、特色发展。满足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对优质高中学位的需求。进一步扩大高中优质学位。加快全寄宿制普通高中学校规划建设,到2015年,完成11所普通高中新改扩建工作,实现新增普通高中学位2.5万个。
培育高中教育国际化特色。引进国际知名高中来深合作办学,支持国际学校开展高中阶段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高中引进国际课程、设立国际部、与国际知名大学开展教育教学合作、与国际知名高中缔结姊妹学校,实施高中交换生计划,鼓励有条件的高中在境外办学,形成面向世界,开放办学的新格局。
义务教育: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
对于市民关注的义务教育,《征求意见稿》中提到,要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每一个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征求意见稿》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深圳优质教育公共服务的特色和亮点。根据特区教育一体化的新要求,进一步合理布局学校、均衡配置资源,保障教育机会均等。进一步完善来深建设者子女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通过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向优质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等多种方式,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来深建设者子女与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平等接受免费义务教育。
保障义务教育规范发展。严格实行划片招生、网上申请学位、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不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利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进行集体补课。
探索“减负提质”有效机制,鼓励各学校改进学生作业方式,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小学三年级以下不留家庭书面作业,切实把“减负”贯穿到教育教学和校内校外各个方面。
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建立优异学生和特长生的发现机制,改进优异学生和特长生的培养方式,在跳级、转学、转换专业以及选修更高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支持高中与大学、研究机构联合开展高中阶段拔尖学生培养试验。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机制,不让一个孩子掉队。
学前教育: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
学前教育将重点放在高水平普及学前教育上。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强化政府职责,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以儿童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形式,提升幼儿园保教水平,保障儿童快乐健康成长。
强化政府职责。将学前教育纳入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幼儿园建设,高水平普及3年学前教育。
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强配套幼儿园管理,为市民提供入园便利、收费适中、质量有保障的学前教育基本服务。
深圳将规划新建一所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
教育改革:争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
《征求意见稿》提出深圳要争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其中对招生考试制度进行了多项改革:
改革高校招生考试制度。争取成为全国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试点城市,探索普通高校扩大招生自主权的有效途径,积极争取扩大普通高校自主招生改革,提高自主招生比例。推进高职院校实行联合命题,高职院校扩大面向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比例。
改革中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方式多样化,实行自主招生,逐步提高注册入学比例。
完善普通中小学入学和招生考试制度。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优质高中每年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完善初中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入学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国际教育:新建1~2所国际学校
在教育开放体制改革上,深圳将深化深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引进港澳知名高校来深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率先建设深港澳地区教育合作办学探索区。联合香港,面向国内外市场发展教育服务贸易,共同打造区域教育枢纽。
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积极参与双边、多边和区域性、全球性教育交流与合作。引进境外知名高校,办成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一流大学。积极推进中外合作共建学科专业、实验室和研究机构,联合培养本科及以上专门人才。
大力发展留学教育。实施留学生交流计划,支持大学、中学与国际知名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交换互读。
全面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大力发展国际教育,至2015年,新建1~2所国际学校,为在深外籍人士子女提供完善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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