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一批改革目标明确、政策措施具体的教育改革项目完成备案程序,标志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通知》要求,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要立足基本国情,遵循教育规律,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大胆突破,努力形成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重大现实问题;坚持统筹谋划,确保改革协调有序推进;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各地各校大胆试验。要以改革推动发展,以改革提高质量,以改革增强活力,使教育更加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加顺应人民群众对接受更多更好教育的新期盼。
《通知》从专项改革、重点领域综合改革和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三个层面,确定了改革试点的十大任务: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多种途径解决择校问题;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改革高等教育管理方式,建设现代大学制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改革高等学校办学模式;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育投入机制,提高教育保障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要科学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目标、进度安排、和配套政策,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要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对试点项目跟踪调研,定期进行评估,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要加强宣传引导,对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要及时总结,组织交流,加以推广,将改革不断引向深入。